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为推进我县名特优农产品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我县名特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达《关于南通市名特优农产品互联网平台建设方案申报的通知(通农发〔2023〕128号)文件要求,现就南通市名特优农产品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有自身发展需求、有自主经营平台、有技术运营团队、有宣传推广手段、有一定市场规模的本地涉农市场经营主体所申报的平台建设方案。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情况良好,未申领过同类财政补助资金,有资金筹集和建设能力,有成功的平台建设成功案例优先考虑。
所申报的平台建设方案要切合我县农产品平台的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平台建设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四个基本功能:一是南通市区域特色农产品介绍,以各类经营主体为支撑的名特优农产品一张图展示功能。二是南通名特优农产品虚拟馆建设,以平面、三维、文字、图标、影像等形式的多维度展示功能。三是平台所宣传展示的农产品要在综合平台内或自行建设的网店平台实现产品销售一键式链接功能。四是平台展示的农产品要实现关键指标的自主统计、产品质量的全程追溯、管理以及投诉纠纷的应急处置等的智能化管理功能。
三、申报办法
1、方案申报。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方案实施从2023年开始,且年底前建设完成。平台建设方案由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于9月18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2、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上报市局,市局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家单位作为2023年度南通市名特优农产品互联网平台建设单位,补助金额按照项目总金额1/3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好方案征集、审核和上报工作。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联系电话:81962156。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