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项目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主体补助物资分配公示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09: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县植保站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农复〔2023〕12号)文件精神,县植物保护站6月30日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各镇(区、街道)对照条件、认真遴选、公示后上报;7月20日-22日,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主体在如东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将示范区建设补助物资拟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县植物保护站反映,联系人:朱一博,电话:84532863,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2日。

附件: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项目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主体补助物资分配明细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项目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主体补助物资分配明细表

省级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示范区补助物资及数量

申报面积(亩)

68%吡嘧·苯噻酰水分散粒剂(1公斤/袋)

33%氟噻·吡酰·呋悬浮剂(1000毫升/瓶)

新店

633

20

40

曹埠

757

20

40

市级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示范区补助物资及数量

申报面积(亩)

68%吡嘧·苯噻酰水分散粒剂(1公斤/袋)

33%氟噻·吡酰·呋悬浮剂(1000毫升/瓶)

新店

700

5

10

曹埠

559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