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如东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6: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和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根据江苏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实施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58号)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在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主体:省项目储备库中的我县涉农项目建设主体。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三、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2.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主体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评审,公示评审通过的项目,未通过的及时反馈原因。

五、补贴标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采取“双限”适当支持。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二是限定补贴金额上限,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六、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主体提交《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以及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设施用地证明、现状照片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在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如需咨询请与如东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81962156。

附件:1.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项目申报推荐书(1).docx

附件3 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1).docx

附件2 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