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东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调整)立项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3]6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反馈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的函》(苏农科教便[2023]19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申请实施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调整)进行了立项评审,现对立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513-84512468
联系人:如东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蔡小荣
附件:如东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调整)立项评审汇总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