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3-00041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3〕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县农业领域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农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农传〔2023〕13号)、《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的通知》(东安委办〔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县农业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现将各相关行业领域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3.休闲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4.种植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5.农能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6.畜牧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7.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行动调度统计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范,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否存在渔船证书失效,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违规买卖、出租、出借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现象;是否存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或持证等级偏低、普通船员未持证或“人证不符”、未足额办理雇主责任保险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自动舵、电线电路私拉乱接、厨房液化气瓶存放不规范,以及救生、消防、通信、导航等配备不齐,超员、超载,帆张网、笼壶作业渔船配载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渔船审批手续和业务流程不规范,未经审批、检验擅自建造、改造涉渔船舶等问题;是否存在定人联船、编组生产、定时点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渔船进出港不报告或报告不规范、北斗“不在线”“三率”通报未整改等问题;是否存在渔港执法站点标准化建设、监管力量配备不能满足监管需求、渔港常态化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四)否加强对超10人作业等渔船监管,是否存在涉渔乡镇船舶拆解处置不到位,借名登记渔船未及时清理整治,违规租赁渔船清理整治不力,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合力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北斗和AIS,未将渔船值班瞭望、商渔船防碰撞操作列入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等问题。
(五)前期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沿海镇区、街道、各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更新问题清单,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
(二)专项检查。由局分管(协管)领导牵头,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检查行动情况及冬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分组如下:
带队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督查对象 |
李 刚 |
杨士杰 |
商桂焜、韩新峰 |
长沙镇、掘港街道 大豫镇、城中街道 |
吴 锋 |
袁 毅 |
蔡海飞 |
栟茶镇、洋口镇 丰利镇、外农 |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扎实部署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渔业安全风险隐患,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要环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整治及防控措施,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各镇(区、街道)、县渔政监督大队于3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局渔业渔政科(请附检查相关图片)。联系人:孟玲玲,联系电话:84515325,邮箱:hazemll@126.com。
附件2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范,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农业机械领域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农机服务组织,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服务组织、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点等隐患是否开展排查,警示标语、安全制度、安全组织建设是否完善,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安全培训是否开展。
(二)各镇(区、街道)是否对无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建立台账、严禁使用。
(三)各镇(区、街道)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等使用农机的行为,是否彻底取缔变型拖拉机并全域禁行,是否对拖拉机运输机组实施限行禁行。
四、检查分组及时间安排
(一)农机服务组织、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点等
组 长:张海梅、周俊
成 员:符小军、苏樯、蔡小荣、邵海兵、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工作负责人
隐患排查:即日起至3月底,整改后检查:2023年4月1日—4月15日。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
组 长:陈建建
副组长:赵烨阳
成 员:季蔚、陈小霞
镇 别 |
检查时间 |
镇 别 |
检查时间 |
袁庄镇 |
3月9日 |
马塘镇 |
3月20日 |
河口镇 |
3月10日 |
丰利镇 |
3月21日 |
栟茶镇 |
3月13日 |
外农(苴镇) |
3月22日 |
双甸镇 |
3月14日 |
长沙镇 |
3月23日 |
洋口镇 |
3月15日 |
大豫镇 |
3月24日 |
新店镇 |
3月16日 |
曹埠镇 |
3月27日 |
岔河镇 |
3月17日 |
掘港、城中街道 |
3月28日 |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系统全面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强化意识、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强化整改实效。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到将辖区内所有农机户检查全覆盖。要提高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农机服务组织制发书面隐患和整改清单,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不能简单化处理,更不能久拖不决。各镇(区、街道)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镇(区、街道)要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不断提高辖区农业机械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化、制度化、实时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化解和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3
休闲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指导督促休闲农业(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景区设施设备、人身财产安全防范等方面开展检查。
(一)各经营场所是否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存在各类事故隐患,各项应急管理预案措施是否到位。
(二)属地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建立行业领域风险底数、管控措施“两张清单”,清楚安全监管盲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排查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二、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由局分管(协管)领导牵头,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督查。检查分组如下:
带队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督查对象 |
钱引斌 |
黄新泉 |
冒留留 |
各镇(区、街道)上报底数清单,并经局确认的相关休闲农业经营主体 |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实施。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落实联络员,摸清全县休闲农业经营场所底数,确定底数清单,下发《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落实经营场所主体责任,确保检查全覆盖。
(二)加强配合,全面排查整治。因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根据上级文件分工,各镇(区、街道)要积极主动联系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休闲农业生产经营场所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事故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
(三)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休闲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对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半年一次全覆盖。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各镇(区、街道)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场所和人员的责任,为全县休闲农业的平安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联系人:冒留留,联系电话:81996185,邮箱:373044282@qq.com。
附件4
种植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监督管理,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严格落实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做好农药科学使用指导工作;做好种植设施大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农药生产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等加强安全防范,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工作;使用危化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生产、经营及使用敌百虫原药情况,肥料经营门店是否有销售硝酸铵、硝酸钾的情况。
(三)各镇(区、街道)是否摸清辖区内各类设施种植大棚生产主体底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告之其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发现问题是否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是否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镇(区、街道)、各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更新问题清单,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
(二)专项检查。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各镇(区、街道)、各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开展检查行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分组如下:
带队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督查对象 |
王海燕 |
瞿钰峰 |
白爱琴、朱振宇 |
各镇(区、街道)、各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 |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种植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扎实部署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种植业安全风险隐患,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要环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整治及防控措施,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于3月29日前,将种植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白爱琴,联系电话:18012858766,邮箱:582190899@qq.com。
附件5
农能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持续巩固现有农村绿色能源项目的长效管理,对各类农村沼气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
(一)沼气工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镇区相关部门是否与生产主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沼气工程主体单位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应急方案、是否配备专业操作管理人员;安全警示标识、防护栏、沟池盖板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与技术指导;是否建立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台账;沼气工程现存信息是否录入“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
(二)户用沼气。是否张贴安全须知,沼气池进出料口和主池盖板是否完好;沼气池及灶具旁边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沼气输气管道是否与电线保持安全距离,沼气输气系统及其他配件是否存在破损、漏气、堵塞情况;是否开展常态化的安全巡查、技术指导、维修服务、安全处置;安全巡查与技术指导是否全覆盖;是否将户用沼气信息录入“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镇(区、街道)和沼气工程主体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隐患并上报。
(二)专项检查。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镇(区、街道)和沼气工程主体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分组如下:
带队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督查对象 |
周建斌 |
刘福彬 |
徐爱国 印佩红 吴杨洋 杨婷文 |
各镇(区、街道)沼气工程主体单位 |
三、相关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和沼气工程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并整改。
(二)农能中心依据各镇区、街道和沼气工程主体单位自查自纠及专项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农村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总体推进完成情况,并于3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杨婷文,联系电话:84512932。
附件6
畜牧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县畜禽养殖(场、户)、屠宰、饲料生产、兽药生产、动物诊疗机构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畜牧业生产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存在各类事故隐患,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2、涉氨冷库等危险气体贮存、使用、运行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到位。
3、属地监管是否到位,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闭环管理且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方式
此次畜牧业生产安全大检查主要采取镇级自查和县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驻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要组织辖区内畜牧业生产主体逐一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摸清问题隐患,并督促生产主体限期整改。
三、工作安排
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3月底。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综合督导和“回头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聚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动员部署,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重点围绕短板弱项,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大检查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驻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开展自查、普查不得少于每周1次。
(二)专项检查。针对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县级部门开展1次专项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完善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紧盯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走深走实。
(三)综合督导。针对关键时段,对照督导清单,灵活采用专题检查、暗查暗访、查阅台账、调度数据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加强通报反馈,以问题交办、督查反馈等形式推进问题隐患整改,切实提高综合督查成效。
(四)“回头看”检查。在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推动落实隐患排查和严防严控措施。3月25日前,组织对各驻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安全检查工作和排查出隐患的企业实施“回头看”,重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辖区内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畜牧兽医科牵头协调推进和督查检查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报检查问题。行业管理科室、站、所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紧盯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抓好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立查立改、立行立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专人跟踪,对账销号,按规定期限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对检查发现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及时核查整改情况,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真正做到闭环整改。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手段,推动畜牧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适时组织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总体推进完成情况以及形成的有关典型经验做法,于3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文字材料要言简意赅、数据详实,重点反映各项工作举措、取得成效和突出问题。联系人:陈俊峰,电话:81996181。
附件7
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行动调度统计表
填报部门(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点行业领域 |
企业(单位)自查情况 |
专项检查情况 |
调度通报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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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数 |
已完成自查企业(单位)数 |
自查 完成率 |
问题隐患数 |
问题隐患整改数 |
派出检查组数 |
组织参与检查专家数 |
检查 企业等 数量 |
交叉互查组数 |
问题隐患数 |
问题隐患整改数 |
重大隐患数 |
重大隐患整改数 |
召开 调度 会议数 |
印发通报数 |
执法次数 |
经济 处罚 |
停产整顿 |
关闭取缔 |
公布执法典型案例数 |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数 |
|
(单位) |
(家) |
(家) |
(个) |
(个) |
(个) |
(人) |
(家)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次) |
(次) |
(次) |
(万元) |
(家) |
(家) |
(个) |
(个)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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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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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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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兴行业领域(主要指农业、渔业休闲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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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危化品(渔业、畜牧、种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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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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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畜牧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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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秸秆收储 |
备注:请局各相关行业牵头科室分别于3月3日、10日、17日、24日、30日前各报送一次到局安监科汇总上报,统计数据为累计数[数据包含县本级和镇(区、街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