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1-00149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1〕1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 “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通农发〔2021〕96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全县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要与“巩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围绕“四个一”目标,即有一项具有本地特色的专项行动、有一批典型案件并有3件以上案件进行溯源、有一些高质量的信息宣传报道、有一套行动监管台账资料。以执法检查为抓手,案件查处为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各地各条线要针对“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肉牛肉羊、四条鱼”11个品种中突出的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控,9月底前完成农兽药抽检任务的80%;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使用农药情况覆盖率10%;检查兽药生产企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覆盖率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要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赋码上市、产品入库和出库数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率100%;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全部录入,并对其地点定位率100%。
(二)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全县各地要对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开展全面彻底检查,重点检查繁制种基地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来源等内容,严查企业生产种子质量和真实性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局科教科、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农产品禁限用农兽药专项抽检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考虑成熟期和安全间隔期,重点抽检15个农产品样品,其中豇豆、韭菜、芹菜共10个样品,畜产品5个样品,样品只检测禁限用农兽药。农产品禁限用农兽药专项抽检工作在 “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中专项总结。(局安监科)
(四)加强违法案件查处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农兽药残留超标,超剂量和超范围使用农兽药,不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规定,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它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在农产品案件查处上要坚持“一案双查”,即在严肃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的同时,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开展溯源排查,并对不合格农资产品进行查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护航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成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各单位根据任务分配的各自职责,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案件查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
针对农业投入品监管、种业品种权监管,禁用农兽药抽检等各个领域都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一起彻查一起。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总结提高
各地各条线在“夏季百日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报道,展现农资监管和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联系人,及时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并于9月25日前将相关监管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如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韩 立;联系电话:18906297855;QQ号:1151898593)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农资打假“夏日百日行动”任务分配表
任务 |
责任主体 |
农兽药抽检任务的80%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使用农药情况覆盖率10% |
局种植业管理科 县植保植检站 |
检查兽药生产企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覆盖率30%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局种植业管理科 |
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局种植业管理科 |
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赋码上市、产品入库和出库数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率100%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全部录入,并对其地点定位率100%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植物(种子)新品种权监管 |
局科教科 县作物栽培指导站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产品禁限用农兽药专项抽检,共15个样品 |
局安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