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19-00076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19〕10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日期: | 2019-08-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消防) 工作领导组及明确“一岗双责” 责任制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县农业安全生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2019〕8号)精神,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组,并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一、安全生产 (消防) 工作领导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李 健 周载群
副组长:周 俊 王淑娟 周建斌 钱引斌 李海兵
季晓勤 刘桂林 石海兵 徐长青 朱爱华
张宏宗 张海梅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县安委会报告工作;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及监督,指导重点行业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行业领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问责、追责;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科,负责对局安全生产牵头汇总联络上报,对职责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负责。由徐长青同志兼任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张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小组及相关科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组下设九条线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各自分管职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一)农机行业生产安全监管组
组 长:周 俊
副组长:张海梅
(二)乡村产业(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安全监管组
组 长:王淑娟
(三)科技教育(种业、转基因、农村能源)行业生产安全监管组
组 长:周建斌
(四)种植业(农药、设施农业、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监管组
组 长:钱引斌
副组长:邵 云
(五)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监管组
组 长:季晓勤
副组长:周晶晶
(六)海洋渔业(含淡水渔业)行业生产安全监管组
组 长:石海兵
副组长:吴 锋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
组 长:徐长青
(八)农田建设管理安全监管组
组 长:朱爱华
副组长:臧达生
(九)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行业生产安全监管组
组 长:张宏宗
副组长:邵 克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局安全生产(消防)九条线工作小组,分别由组长牵头制定出各条线详细的工作方案,下发文件,落实好牵头科室,明确联络员,相关情况于8月底前报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查。
(二)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层层压实,确保责任到人。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将安全生产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形成一种抓安全的自觉,切实把该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加强排查、整治隐患。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监管执法,对一些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通过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督促隐患问题整改闭环。
(四)完善台账、强化管理。各科室、单位要针对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会议、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事故处理、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台账。要加强突发事件管理,遇有突发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由领导组办公室扎口上报县安委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情况30分钟内电话上报,24小时值班电话为:84512913,1小时内书面补报)。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