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2-0013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2〕108号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日期: 2022-08-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农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农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29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

为做好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苏农机办科〔2022〕17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2〕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反馈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的函》(苏农科教便〔2022〕3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解决秸秆收、储等环节设备少、堆放难等问题,减轻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现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请各镇(区、街道)认真开展调研,细化秸秆收、储环节所需设备和基础设施,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粮食种植新型经营主体等。

二、建设实施内容

项目围绕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建设秸秆堆棚并配置安全设备,购置秸秆打捆、装载等秸秆打捆离田机械等。围绕秸秆原料化利用,新建秸秆基质块秧盘生产线,推广秸秆基质块秧盘示范应用等。

三、扶持标准

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秸秆堆棚按照1000、1500、2000平方米以上,分别补助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按照设备总投资中央财政资金70%、镇村配套30%的标准给予扶持(所有购置设备不得申请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财政补贴)。

粮食种植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秸秆新产品(秸秆基质块)示范应用按照50亩机插秧为单元进行奖补,利用秸秆基质块育秧奖补0.5万元/50亩。

秸秆制品新材料企业新建秸秆基质块秧盘生产线按照总投资的1:2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不得连续两个年度申报。实施过2021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单位,不得继续申报2022年项目。

2.围绕水质达标重点区域。各镇区要优先安排市考以上断面和重要河道沿线的村集体申报。

3.示范推广秸秆新产品应用。秸秆基质块新技术的应用要优先安排粮食种植大户、规模育秧大户申报。

4.提供完善前置备案报批手续。申报秸秆堆棚、生产线建设的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

5.竞争立项。本次所有项目全部采取竞争性立项,希望各地接通知后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在实施主体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梳理并把关本地项目申请,确保择优推荐,同时辅导申报单位整理完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经所在地政府盖章确认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其他材料于2022年9月5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机行业发展科,待专家组评审并经局党组会讨论批复后实施。联系人:符小军、蔡小荣,联系电话:18206277111、18994202292。

附件:1.如东县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4.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

如东县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实施主体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镇、村)

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总投资

中央资金

镇配套资金

村级(企业)

自筹

合  计

附件2

项目申报推荐书

(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苏农科【2022】5号文件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申报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项目拟总投资XX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XX万元,镇(区、街道)配套资金XX万元。

当地农业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政府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

主体

组织机构

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4

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

明确项目实施单位性质、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镇(区、街道)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镇(区、街道)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 20229月起至年20238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2

3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