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3-0015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3〕1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8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县内补贴机具经销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苏农机行〔2021〕13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联合纪检、财政部门对各镇(区、街道)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部门、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及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户(组织)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购机者的信息资料台账情况、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部门政策执行情况、经销企业规范运行情况。
检查重点:
1.2022年系统内的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喷杆喷雾机等重点补贴机具。
2.单个购机者一次性购机5台以上及一个年度内购机10台以上的机具情况;
3.单台机具补贴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增氧机、投饲机、揉丝机作为非重点机具,按比例抽查核验,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检查办法
(一)现场查看购机者的信息台账资料;
(二)检查机具是否与机具型号、品目一致;
(三)询问购机农户本人,必要时走访周边群众;
(四)了解机具质量及经销商三包服务情况;
(五)了解有无私自转让或倒卖、套购现象;
(六)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农户本人都要签字。
四、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9月5日。
五、督查人员及分组
第一组:张海梅、赵 龄、王行梅
督查:曹埠镇、大豫镇 、掘港街道、城中街道、长沙镇 、经济开发区及所在镇经销企业。
第二组:周 俊、李珺珺、陆 勤
督查:双甸镇、袁庄镇、河口镇、新店镇、外农(苴镇)及所在镇经销企业。
第三组:符小军、党 办、柏 颖
督查:洋口镇 、栟茶镇、丰利镇、岔河镇、马塘镇及所在镇经销企业。
督查组每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三人负责与各镇对接联系具体时间及督查准备等相关工作。
六、检查要求
(一)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做好购置与应用补贴检查工作,要对照检查方案要求,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程序不缺,不敷衍了事走过场。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纪律规定,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健康运行。
附件:1.如东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核查表
2.如东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镇、区、街道)检查表
3.如东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检查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