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15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147号
成文日期: 2023-08-28 发布日期: 2023-08-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9-04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县内补贴机具经销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苏农机行〔2021〕13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联合纪检、财政部门对各镇(区、街道)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部门、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及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户(组织)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购机者的信息资料台账情况、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部门政策执行情况、经销企业规范运行情况。

检查重点:

1.2022年系统内的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喷杆喷雾机等重点补贴机具。

2.单个购机者一次性购机5台以上及一个年度内购机10台以上的机具情况;

3.单台机具补贴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增氧机、投饲机、揉丝机作为非重点机具,按比例抽查核验,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检查办法

(一)现场查看购机者的信息台账资料;

(二)检查机具是否与机具型号、品目一致;

(三)询问购机农户本人,必要时走访周边群众;

(四)了解机具质量及经销商三包服务情况;

(五)了解有无私自转让或倒卖、套购现象;

(六)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农户本人都要签字。

四、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9月5日。

五、督查人员及分组

第一组:张海梅、赵 龄、王行梅

督查:曹埠镇、大豫镇 、掘港街道、城中街道、长沙镇 、经济开发区及所在镇经销企业。

第二组:周 俊、李珺珺、陆 勤

督查:双甸镇、袁庄镇、河口镇、新店镇、外农(苴镇)及所在镇经销企业。

第三组:符小军、党 办、柏 颖

督查:洋口镇 、栟茶镇、丰利镇、岔河镇、马塘镇及所在镇经销企业。

督查组每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三人负责与各镇对接联系具体时间及督查准备等相关工作。

六、检查要求

(一)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做好购置与应用补贴检查工作,要对照检查方案要求,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程序不缺,不敷衍了事走过场。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纪律规定,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健康运行。

附件:1.如东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核查表

    2.如东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镇、区、街道)检查表

    3.如东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检查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东农〔2023〕147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