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2-00081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2〕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动物诊疗行为,提升全县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提升从业服务水平,促进全县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实现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合法化、人员专业化、诊疗规范化、管理制度化”。2022年,各地要推动辖区内20%的动物诊疗机构实现“四化”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全县70%以上动物诊疗机构实现“四化”目标。
二、规范行业管理
(一)规范场所与布局。一是场所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原则上动物医院应达到100平方米,动物诊所(门诊部)应达到60平方米。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动物诊疗场所的地面应当平整并适合清洗消毒。二是布局要求。从事畜禽诊疗的应设有布局合理的诊断室、手术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从事宠物诊疗的应设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观察室、化验室、手术室、病房、处置室等功能区,且与兼营动物用品、动物饲料、动物美容、动物寄养等项目的场所进行物理隔离。
(二)规范资质与人员。一是资质要求。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开设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也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使用“动物医院”名称的必须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二是人员要求。动物诊疗机构须配备经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执业兽医师,动物诊所应具有1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应具有3名以上执业兽医师。要定期对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生物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提升从业水平。
(三)规范设施与设备。动物诊疗机构须具有与其诊疗规模相适应的诊断、检验检测、治疗、隔离、消毒、冷藏、污水污物和诊疗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还需配备与此相适应的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动物诊疗机构对仪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修。
(四)规范诊疗与管理。一是严格诊疗用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毒麻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二是严格处方开具。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规格和样式印制兽医处方笺或者设计电子处方笺。执业兽医师按照兽药使用规范开具兽医处方,经执业兽医师签名后有效。执业兽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兽医处方时,要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经执业兽医师签名后有效。三是严格疫情报告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在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不得擅自诊治。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诊疗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诊疗废弃物和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诊疗废水。四是履行公示告知义务。动物诊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方式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执业兽医备案表、人员健康证明、诊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等内容,并按规定履行收费告知义务,提高诊疗行为和收费公开透明度。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五)规范制度与记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动物诊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动物诊疗规范、兽医处方管理、兽药使用、废弃物管理、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疫情报告等制度,确保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动物诊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和考核,定期安排专人对各项制度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三是完善档案记录。动物诊疗机构要建立兽药进出库和使用档案,要使用载明机构名称的规范病历并填写规范,病历要包括诊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内容或资料,病历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要加大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或以告知书、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宣传告知,督促指导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动物诊疗机构从业机构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熟知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指导辖区内动物医院等动物诊疗企业积极创造条件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站要根据江苏省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要求(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有关要求,分类指导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逐条逐项落实,督促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附件1)依法依规执行动物诊疗各项规定,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无证从事动物诊疗(包括疫苗接种)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县执法取缔。
附件:1.如东县动物诊疗机构名册
2.江苏省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要求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如东县动物诊疗机构名册
序号 |
诊疗机构名称 |
性质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诊疗许可证 |
1 |
宠爱一生宠物服务所 |
个 人 |
如东县掘港镇港汇街华庭路63号 |
王咸明 |
13806270276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6号 |
2 |
如东诺雅动物诊所 |
个 人 |
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9号163商铺 |
葛红耘 |
18068102818 |
东动诊证(诊所)第011号 |
3 |
如东县沈老师动物医院 |
民 营 |
如东县双甸镇江海西路 |
沈恒余 |
84610168 |
东动诊证【医院】第008号 |
4 |
如东县沈先生动物诊所 |
个 体 |
如东县双甸镇江海西路80号 |
沈灵宇 |
18936425828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4号 |
5 |
如东县天和动物保健 研究中心 |
民办非企业 |
掘港镇友谊西路14-2号(原25号) |
陈峰 |
13862780701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1号 |
6 |
如东皮大王宠物诊所 |
个 体 |
掘港镇通海路88号4-21 |
曹 振 |
15962778676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2号 |
7 |
如东县苏源动物诊疗所 |
个 体 |
马塘镇潮北村1组(潮桥粮库西隔壁) |
林 坤 |
18260539186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3号 |
8 |
如东县双甸动物医院 |
民办非企业 |
如东县双甸镇江海西路478号 |
常 成 |
13706270341 |
东动诊证【医院】第010号 |
9 |
如东县丰利动物医院 |
民办非企业 |
如东县丰利镇新建西路 |
吴拥军 |
13862478148 |
东动诊证【医院】第009号 |
10 |
天泽宠物医院 |
个 体 |
城中街道名门世家4栋121号 |
陈 峰 |
13862780701 |
东动诊证【医院】第015号 |
11 |
安贝格宠物医院 |
个 体 |
掘港银河湾110商铺 |
李星星 |
13773786663 |
东动诊证(诊所)第014号 |
12 |
南通正大畜禽动保中心 |
公司 |
掘港镇芳泉村 |
杨亚青 |
13912414580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7号 |
13 |
如东正东宠物美容中心 |
个体 |
掘港镇朝阳路 |
徐正东 |
13046759555 |
东动诊证(诊所)第005号 |
14 |
如东贝康宠物诊疗中心 |
个体 |
如东县栟茶镇三星村5组 |
沈卫东 |
15262880824 |
东动诊证(诊所)第016号 |
附件2
江苏省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要求
分类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备注 |
选址和布局 |
1 |
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诊疗场所。 |
|
2 |
场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
||
3 |
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
||
4 |
设有布局合理的各类功能室。 |
||
5 |
兼营动物用品、动物饲料、动物美容、动物寄样等项目的场所须与动物诊疗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
||
资质和人员 |
6 |
《动物诊疗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兽医备案表、诊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表等是否悬挂于显著位置。 |
|
7 |
动物诊所具有1名以上备案的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具有3名以上备案的执业兽医师。 |
||
8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齐全。 |
||
设施和设备 |
9 |
具有诊断、检验检测、治疗、隔离、消毒、冷藏、污水污物和诊疗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 |
|
10 |
动物医院具有麻醉机、心电监护仪、X光机或者B超检查等设施设备。 |
||
11 |
具有与诊疗活动的诊断台、手术台、输液架、电冰箱、药品柜、器械柜、病案柜等设施。 |
||
12 |
具备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
||
13 |
具有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隔离控制和人员卫生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
||
14 |
建立设施设备档案。 |
||
制度和记录 |
15 |
制订动物诊疗规范、兽医处方管理、兽药使用、废弃物管理、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疫情报告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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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格式的处方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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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规范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和病历。 |
||
18 |
处方笺保存2年以上,病历档案材料保存3年以上。 |
||
19 |
兽药的采购、使用、保存是否符合规定,建立兽药进出库和使用档案。 |
||
20 |
毒麻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等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
||
21 |
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维修,使用与维修等记录是否完整。 |
||
22 |
各项记录规范齐全,按要求专柜保存病案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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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实行诊疗电子化管理的宠物医院保存电子档案,病历、处方笺等主要文件即时打印并经执业兽医师签字确认后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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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动物疫情报告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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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发现疑似传染病例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报告制度。 |
||
26 |
每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生物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
||
27 |
每年1月底前对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培训情况等进行自查。 |
||
管理和服务 |
28 |
机构内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物品摆放整齐、没有异味。 |
|
29 |
遵守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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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诊疗过程履行告知义务。 |
||
31 |
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