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12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125号
成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日期: 2023-07-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全产业链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通农财〔2023〕6号、通财农指〔202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如东县2023年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区、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并明确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同放弃申报。联系人姓名:黄新泉,联系电话:15896297111。

附件:1.如东县2023年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4.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如东县2023年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肉鸡种禽繁育、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品牌建设等肉鸡全产业链建设水平,增强肉鸡产业市场竞争力,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全产业链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通农财〔2023〕6号、通财农指〔2023〕5号)要求,特制订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肉鸡品种繁育、标准化养殖、肉鸡深加工等全产业链相关环节,重点支持标准化养殖改建、肉鸡产品加工、产业链数字化改造等环节。

二、申报对象

在如东县境内注册的肉鸡全产业链条上的各类主体,含肉鸡(肉种鸡)养殖企业(场)、屠宰企业、加工销售企业。养殖企业(场)需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登记备案,新建场可以先申报,待建成后进行养殖备案登记。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近三年无信用不良记录,立项、用地、环保、安全、能耗等手续完备,2022年以来因动物防疫、屠宰检疫、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原因受到查处的企业不得申报。近两年内实施的财政项目在纪委、审计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申报建设内容在同一地点,用地手续规范,且建设区域界限清晰,建设内容易于辨别,单个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享受财政补贴。相关类型主体还得符合下述条件:

(一)养殖企业(场)

1.有明确的养殖用地手续;

2.养殖场已通过县级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进行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认定,有相应的环保手续;

3.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上登记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4.养殖场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企业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5.肉鸡设计存栏10万只以上,肉种鸡设计存栏5万套以上;

新建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第5条要求。

(二)屠宰企业

1.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有排污备案(许可)证明

(三)加工销售企业

1.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申报提交材料

(一)养殖企业(场)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2);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4.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产经营种畜禽的需提供《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上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7.养殖用地相关手续复印件;

8.环评(备案)资料复印件;

9.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认定证明材料;

10.项目实施平面图(在养殖场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标注,并加盖养殖场公章)。

(二)屠宰企业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2);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4.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6.环评资料复印件;

7.排污备案(许可)证明;

8.项目实施平面图。

(三)加工销售企业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2);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4.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补助标准

肉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建设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实行先建后补,待立项验收合格后统一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三分之一。

六、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

七、评选办法

全县扶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如申报对象小于等于2个的,通过项目论证的方式确定扶持对象,如申报对象超过2个,按竞争性立项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扶持对象。优先考虑2021-2023年度江苏苏系肉鸡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2

项目申报推荐书

(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通农财〔2023〕6号、通财农指〔2023〕5号文件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

当地农业(农经)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参考格式)

项目申报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4

2023年省以上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工作任务名称: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附GPS定位示意图)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五、绩效目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指标值

1

产业指标

数量指标

2

质量指标

3

时效指标

4

成本指标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6

经济效益指标

7

生态效益指标

8

技术员持续影响指标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