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2-0008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2〕72号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5-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16: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如东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如东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县政府办公室《如东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2〕46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加强全县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的能力。经会商,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奖补对象

1.当年收购本县稻、麦、玉米、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秸秆销售总量达500吨以上秸秆收购站点;2.当年消耗秸秆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多形式利用经营主体;3.新办秸秆综合利用工业企业;4.实施秸秆离田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含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服务经营主体。

二、奖补标准及方式

1.秸秆收购点

我县秸秆收购点当年收购本县稻、麦、玉米、油菜等主要作物秸秆销售达500吨以上,按每吨20元进行补助。对当年收购本县村集体组织打捆离田秸秆,按每捆5元进行奖补。以上二项秸秆量补助不得重复计算,收购单位应建立秸秆收购台帐,秸秆销售必须提供合规手续,并经镇、村、第三方审核确认。

2.秸秆多形式利用主体

对当年多种形式利用消耗秸秆的各类主体进行奖补,当年消耗秸秆量达到5000吨的奖补8万元,达到5000-8000吨的部分,每吨奖补20元;8001-10000吨的部分,每吨奖补25元;10001吨以上的部分,每吨奖补30元;单个主体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收购单位应能够采用电子计量方法及监控系统进行秸秆收购,并建立秸秆收购台帐,秸秆销售必须提供合规手续,并经镇、村、第三方审核确认,现金结算不得作为收购依据。

3.鼓励引进和新办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对当年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材料,年利用秸秆量达到2万吨的工业企业,当年购置秸秆利用生产设备,给予设备总额的50%补助。新购置的机械设备须具有产品许可证或省级以上鉴定证书(二手设备不予补助)。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60万元。

4.实施秸秆离田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服务经营主体

对当年村集体在省考以上断面实施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按每亩40元进行补助。(具体要求按局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为准)对村集体当年购置捡拾宽度2.2米(含)以上自走式捡拾打捆机、圆捆打捆机,按实际购置款的50%给予补助(单台补助不超过15万元,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服务经营主体当年购置捡拾宽度2.2米(含)以上自走式捡拾打捆机、圆捆打捆机,按实际购置款的30%给予补助(单台补助不超过9万元,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新购置的机械设备须必须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对村集体当年新建秸秆临时堆放点进行补助,达到市考核要求的每个点奖补0.2万元。

三、工作要求及部署

1.申报。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采取“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管理模式。各镇(区、街道)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立项、管理和初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复核。秸秆离田打捆作业、机械购置一律实行项目申报制,各镇区5月25日前报送《如东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前申报汇总表》(附件1)。所有项目须镇审批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逾期不申报的、未批准批复的,不列入当年的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2.实施。各地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要做好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图像等资料的收集,所有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机具须安装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每日统计收集好作业数据。所有收购消耗利用秸秆的主体要及时收集好数据,秸秆收购销售资金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购置的机械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产品,购置合同的签订、购置款的支付必须合规、合法。

3.验收。各镇(区、街道)负责本地所有项目的初验收工作,以镇为单位申请县级复核验收,并填报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申请表(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建设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取消项目建设主体补助资格。

四、相关要求

1.秸秆收购点、秸秆多形式利用主体。要做好秸秆收购销售台帐,保持每天按实记录,每笔收购销售有确认签字,每月有收购销售银行收支合法手续。秸秆多形式利用主体要明确利用方式,准确核算利用数量,秸秆收购要采用电子计量方法及监控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产品销售要按照企业运行要求进行管理。镇(区、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核对,确保秸秆收购量的准确性。

2.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实施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的村集体(含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作业前要制定好秸秆离田和机械采购计划表(附件3)。所在镇(区、街道)负责审定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待正式批复后实施。作业结束后要及时统计作业数据,填报秸秆离田确认表(附件4)。离田确认表要按照单台打捆机械作业时间和顺序填报,离田作业面积需农户签字确认,并附远程监控数据。(具体要求以局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办法为准)

3.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所有购置机械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鉴定产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机械购置按照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要求进行管理,购置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4.秸秆临时堆放点。各村建设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合理规划选址,交通便利,堆放点要设置固定标识牌,要封闭管理,安全责任防护要落实到位。

5.考核奖惩。秸秆离田工作是社会度关注度比较高、群众参与性强的一项工作,对实施秸秆离田工作实行考核奖励,具体办法见考核评分表(附件5)。

五、资金拨付及其他

资金拨付依据验收情况形成补助方案报县局党组讨论确定,公示7天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镇(区、街道)。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日常考核涉及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禁烧禁抛等方面。年度考核内容包括能力水平、组织网络、台账资料、项目建设及宣传培训等方面。申请验收报告、各类项目验收材料12月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行业发展科。联系人:符小军。联系电话:0513-82933114。

附件:1.如东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前申报汇总表

    2.如东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申请汇总

    3.2022年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机械购置计划申报表

    4.2022年秸秆机械化离田面积确认表

    5.2022年秸秆离田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如东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前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政府                            申报日期:

序号

建设主体

拟建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实施秸秆离田面积(亩)

实施地点(村、组)

拟购置机械种类、品牌、型号

拟购置机械预算金额(万元)

政府分管负责人(签字) 具体工作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附件2

2022年度镇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吨、万元

申请主体

名称

申请内容

合计申请补助金额

秸秆收购点

多形式利用

秸秆离田作业

秸秆综合利用工业

企业

收购量

申请补助金额

收购量

销售量

申请补助金额

作业

面积

申请补贴金额

购置机械种类、品牌、型号、数量

申请补助金额

购置机械种类、品牌、型号、数量

申请补助金额

合计

备注: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附件3

2022年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机械购置

计划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联系电话

规模种植面积(亩)

                      亩

夏季

秋季

所在区域(断面)

计划作业地点及作业面积(亩)

镇        村        组

镇        村        组

镇        村        组

合          计

计划购置作业机械情况

拟购置机械名称

拟购置机械型号

拟购置机械数量

金额 (万元)

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安装情况(品牌、系统编号)

申报主体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居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镇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报主体为村集体(含村集体领办的农地股份合作社)。
      2.打捆作业机械安装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可提供作业面积等相关数据。
      3.所在区域指国考、省考、市考断面。

      4.此表于5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4

2022年秸秆机械化离田面积确认表

实施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种植户

联系电话

秸秆离田面积

作业机手

作业机手

电话

种植户确认签字

所在村居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镇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确认表后附机械打捆作业远程监测数据;

2.确认表按单台机具作业时间和作业顺序填报。

附件5

2022年秸秆机械化离田考核评分表

实施单位(公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作业地点

目标任务(亩)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镇级初评分

县级复审分

任务完成情况

20

作业区域规划是否合理

10

作业机械配套是否合理

10

作业区域是否连片

10

服务组织运行是否正常

5

村级领导工作是否重视

5

宣传发动是否到位

5

台帐资料是否齐全

5

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10

秸秆处理是否到位

10

群众满意度

10

县、镇考评人员签字

备注:1.作业机械配套基本能力:大圆捆机每季2000-2500亩;自走式方捆打捆机每季500-1000亩;2.作业安全措施包含主体责任落实、机械牌证管理、作业机手安全培训教育等;3.群众满意度按百分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