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16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157号
成文日期: 2023-09-19 发布日期: 2023-09-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2: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23号苏财农〔2023〕51号)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2023年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激励办法〉的通知》(东办〔2023〕29号)精神,为尽快落实工作任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制定了《如东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区、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明确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10月20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视同放弃申报。联系人:康昊文,电话:81962156。

附件:1.如东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推荐书

    3.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       

东农〔2023〕15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