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2-00151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2〕13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复核的通知》(东农〔2022〕9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镇(区)初核推荐、专家组现场评审、局长办公会讨论,并在中国如东政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现认定“南通银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其中初次认定4家,复核认定4家。另“南通晨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鑫灿米业有限公司”“如东虹升鸽业有限公司”“如东县华盛水产品有限公司”“南通众和畜禽养殖有限公司”5家企业经催报未能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县级龙头企业称号。
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力量,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希望被命名的龙头企业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设备、资金等优势,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不断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要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各镇(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县职能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监测,凡不合格的,将取消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
附件: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名单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名单
一、初次认定(4家)
1.南通银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南通罗盖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如东县新店镇永华米业加工厂
4.南通汇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二、复核认定(4家)
1.南通吉优食品有限公司
2.南通粒粒香米业有限公司
3.南通逸涛菌业有限公司
4.南通绿之源米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