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3-00061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3〕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如东县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根据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和《县“十四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县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如东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2023年如东县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8日
2023年如东县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管理水平,提升各类灾害风险应对防范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如东县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灾害风险应对防控处置。以深化“制度化管理、自动化阻隔、实时化监控、现代化救援”四项举措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控体系、监管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广泛宣传教育培训,全力打造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实现应急管理水平和人民安全感“双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精神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力度。全县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广泛深入开展研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推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实抓细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压紧压实镇(区、街道)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属地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配齐配强农业安全监管人员,完善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农业安全监管对象“网格化”、“清单化”管理,抓牢抓实农业安全基层源头治理,切实履行辖区农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是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局各行业领域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强化履职尽责、加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和相关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落地,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规则,牵头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风险研判)、专项治理行动(联动检查)、制度标准创新、问题隐患整改等工作进一步纳入专委会办日常工作范畴,规范运转专委会。
三是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具体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采取培训、服务、约谈、检查、执法等系列措施,推动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成果,围绕企业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80条责任清单,持续深化提升“告知承诺、责任清单、典型示范、分级复核、量化评估考核问责”6项制度,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真正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落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公告、领导带班、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积极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是加强安全督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把农业安全生产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考核,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运用执法案例通报、信用联合惩戒、安全生产约谈、专家指导服务等举措,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函告、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检查、约谈、警告、“一票否决”等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落地。
(三)强化安全举措,提升安全本质水平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根本措施来抓,突出创建、评审、运行重点环节,在提升标准化运行质量上下功夫,做到量质并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创建、持续改进。选树培育典型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开展“专家会诊”。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依托市农(渔)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县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专家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形势研判、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持续丰富“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业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能力和安全素质。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展板横幅、手机短信、终端设备等开展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难知识,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制定行业领域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全员安全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培训工作。
四是加大保险保障和安全投入力度。在渔业船舶、建设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完善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风险防御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
(四)聚焦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农村能源和种子生产安全:督促种子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种子生产安全管理。落实“三持续、三加强”的工作措施,持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巡查指导与报修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闲置沼气的报废处置与销号管理,持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监管App的数据录入和动态化维护管理;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三级农村沼气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业主农村沼气安全使用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与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设备使用率较高水平的目标。
乡村产业发展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农业龙头企业、休闲旅游农业经营主体(星级企业)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机关管理安全: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各类实验室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格按规程使用和操作仪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处置废液、废气和废物,保管好病料、菌毒种等物品,防止发生操作事故、生物安全和人体伤害;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办公场所、食堂、施工场地、危险房屋、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保证机关内部安全运行。
海洋渔业安全:贯彻落实渔港“港长制”工作要求,推进渔港港务务实管理,加强渔船服务组织建设,完善下海卡口规划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知识年度培训全覆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技能提升;巩固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渔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深入排查整治隐患,落实整改整治防范措施;常态推进“三类船舶”动态清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渔船重点环节监管,扎实抓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持续深化滩涂养殖安全管理,依法加强海钓等涉渔休闲活动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智慧渔业安全平台建设,加强灾害预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农田建设安全: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镇(区、街道)村属地安全项目监管、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指导督促相关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极端天气施工防护措施,及时做好养护工作,确保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畜牧业安全:组织开展好全县兽药、饲料生产、畜禽屠宰企业2023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高危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建立与应急、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落实无害化处理企业安全责任;抓好畜禽养殖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加强危旧畜禽舍等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和加固,强化对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及灾后畜牧业生产的技术指导。
农机机械安全: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如东县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落实,从严抓牢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农机安全管理责任,有力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全面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充分发挥农机监理员、网格员作用,盯紧作业现场,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处置一起;将农机源头管理工作纳入镇(区、街道)乡村振兴农业综合考核范围,与省市县各级农业补贴政策挂钩,实行重大农机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持续加强农机行政执法,深入组织开展“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违法违规使用农机典型案例,提高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压降各类农机事故发生率。
种植业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监督管理,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严格落实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做好农药科学使用指导工作;加强种植业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落实好农作物各项应对防范措施,做好种植业设施大棚安全生产监管。
有限空间作业、火灾防控、农业从业人员密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也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五)强化执法监管,推进安全依法治理
一是明晰农业安全执法监管清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晰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执法职责责任,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严格涉及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审查,加强事前监管。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执法岗位配置,将法定监管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并明确相应监管执法责任。
二是规范农业安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共享,查处发现的农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报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海警、海事等相关部门,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范畴的及时移交,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严格执法程序,通过专家评审、互查互评等形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加大农业安全执法监管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执法检查要求,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和方案,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管。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严厉打击农业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措施,加强“两法”衔接,涉刑案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夯实农业安全执法监管基础。有计划地招录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到渔业、农业执法工作队伍。加强现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交流、轮岗、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全县渔业、农业执法人员实现年度100%轮训。通过政府服务购买、邀请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解决专业技术能力不足问题。强化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工作条件,不断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五是强化农业安全执法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实行执法普法同行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及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制度的宣传贯彻,加强以案释法,在严格执法中精准普法,筑牢夯实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基础。
(六)强化应急管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权责一致、反应迅速的农业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系。修编完善农业各行业领域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保持各类各层级预案衔接融通,实现预案信息化、模块化管理。健全农业灾害应急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体系。
二是强化应急指挥决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7*24小时应急值守、事故灾害信息报送制度,规范应急值班值守流程。发挥专家顾问的辅助决策作用,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
三是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并实施年度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加强多灾种、规模化联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加强预案演练评估总结,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规范管理。
四是持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车辆、船艇的配备及应急物资的储备,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物资保障能力。按照应急救援队伍“五有”建设目标,加强我县海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定期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加强农业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全力提升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通、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风险监测、会商研判等制度。提升农业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受益面,维护社会稳定,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五是做好农业重点灾害应对防范。自然灾害:密切关注重大气象信息,及时传递灾害预警信息;做好低温冰冻、高温干旱、汛期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期间种植、养殖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及时组织台风、风暴潮等影响期间海上、滩涂作业渔船、车辆、人员有序撤离或安全避险,做好救助船艇备航等应急准备工作。重大动植物疫情: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制定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方案和措施,有效应对防范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会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亲自督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推进,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农业行业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二)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党建+安全”“互联网+安全”等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有序有力推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和“一票否决”等制度,注重实绩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