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21/2019-0006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马塘镇 文号: 东马〔2019〕38号
成文日期: 2019-05-26 发布日期: 2019-05-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马塘镇201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细则
马塘镇201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细则
来源: 马塘镇 发布时间:2019-05-26 10: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为确保我镇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2019年全镇农业农村以及现代农业、农村改革、农业发展、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保障完善及加减分项目等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镇整体目标考核中农业农村工作分值的主要依据。

一、现代农业(46分)

1.规模农业(20分)。新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种植、休闲、观光类项目投资及新增设施种植净面积500亩以上(可连村连片)或生产设施投入500万元以上每项得6分,设施种植面积部分按比例计分,少于基数按比例计分,低于基数50%不计分,该项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跨村域项目按项目村实际完成数计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加工类项目每个得4分(与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6分可重复相加),未完成不得分。吸引沪资农业项目投入6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增减按比例计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对沪农产品销售4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引进农业项目落地不限本村。项目所在村每服务一个项目且推进顺利另加2分,镇招引的农业项目按项目服务得分。提供有效农业项目信息且成功落户的每条加1分。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4分)。新办新型合作农场得基本分。当年完成一般家庭农场或“全托管”,每超一个(面积50亩以上)加1分,新增一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另加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没有完成新型合作农场的村可累积抵算基本分)。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分)。完成培训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4.物联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2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每超一个加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新培育线上销售100万元以上的电商另加2分。

5.粮食全产业链联盟(2分)。凡加入粮食企业粮食(稻麦)全产业链达2000亩的村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6.土地流转(8分)。凡完成新增土地流转任务的(含零星流转)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新增土地流转同时通过交易平台且成功交易的完成任务得6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当年新增一个100亩以上规模土地流转采取“实物计租、货币结算”方式的另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7.各费征收(6分)。政策性农业保险、一事一议资金及水利工程水费每项各2分,家庭财产保险、土地年租金每项各1分,完成任务的得基本分,1-2项未完成任务不得分,3-4项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8.绿化造林(3分)。由农技部门考核计分。

二、农村改革(9分)

1.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后续土地纠纷矛盾调处工作(2分)。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分)。由农经站另行考核。

3.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4分)。当年交易平台完成任务个数的得2分,完成交易额的得2分,增减按比例计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三、保障完善(45分)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6分)。村营收入完成县交考核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镇下达可支配收入任务的得4分,增减按比例计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8分)。“村账村记”工作1分;村务公开、民主理财1分,村“两工”使用规范2分,涵洞及零星耗材使用规范2分,村级零星工程规范管理2分,按农经站考核结果计分。

3.扶贫开发工作(4分)。台账健全、真实、完整得2分,发现一户不合规的不得分;当年完成扶贫任务及阳光扶贫手机APP操作正确的得2分,经镇级以上核查有明显问题且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分。

4.农田水利建设6分,农路、农桥建设管理4分(10分)。由农路办和水利站考核。

5.“三农”综合服务工作(7分)。良种推广2分(由农技部门考核计分);畜牧业管理2分(由畜牧部门考核计分);农机推广2分(由农机部门考核计分);农产品质量建设1分(由农技部门考核)。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分)。秸秆三禁、河道整治、村庄垃圾转运3分,无县级以上扣分的得基本分3分,每有一处被通报或产生不良影响扣1分,扣完为止;秸秆还田3分,由农机部门按夏秋两季还田情况考核到村。

7.民政、移民、残联工作(4分)。按专项考核细则计分。

四、加减分项目

1.当年新增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省、市、县分别加3分、2.5分、2分。当年新获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及注册商标的分别加3、2.5、2、1.5分。

2.当年新培育一个特色田园村、绿化示范村、“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加2分。

3.当年村级债务化解率达5%的加2分,低于5%的按比例加分。当年新增债务的村减1分。

4.当年被市县新认定一个“三个全覆盖”示范村加4分。

5.当年项目化管理,凡出现一例3000元以上工程项目未经镇交易平台报账的扣2分,出现两例以上扣5分。

6.其他重点工作。当年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农业基础投资项目、政府实施的重点农业工程等酌情计分。

7.殡葬改革工作(10分),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本细则考核的指标、口径和办法由镇农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马塘镇2019年农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任务分解表.xls

中共如东县马塘镇委员会

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