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521/2019-0003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东马政〔2019〕40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洁示范河建设标准的通知 |
各村(社区)、各河长、各相关部门:
为了落实如东县“清水行动”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河道治理标准,使农村河道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要求,依据县市对生态示范河的建设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用三年时间逐步清除河道“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每年建成3条以上镇级生态河,每村每年建成1条500米以上的清洁河。
三、清洁示范河评价标准
1.全面落实河长管河治水责任,河长定期开展APP巡河,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
2.全面落实河道保洁管护责任,按照分级管护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查保洁管护。
3.河面清洁:无成片浮生物,无各类油污、废弃物、漂浮物,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直排河道。
4.岸坡干净: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无乱堆乱放、乱垦乱种、乱建乱用,无绿化植被毁损。
5.水体畅活:无阻水障碍物,无阻水障碍物,无网簖网箱、无横躺、枯死树木(枝)等。
6.水质感官:水体颜色正常,不绿不黑不臭。
7.无违章搭建,两岸无违章占绿、无违法阻塞河道污染水体的建筑物、构筑物,无废品收购站,无有碍观瞻、废弃破旧的厂房、仓库,无三乱棚披、鸡窝鸭棚等。
8.植绿布局:河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5%,绿化原则上以补绿、造绿、保绿为主。根据河道实际,可在水面线上(高程2.5米)0.75米处加种一排垂柳,河口线(高程4.0米)栽种一排绿化树木,遇住宅段面可间栽果木树种等。
四、施工要求
1.对河坡采用机械整坡,形成河口至1:1.5坡面,恢复严重塌坡和缺失河口。
2.清除河口线至水面线内所有杂乱物体、浮生物、水生物及农作物等。
3.配套建设沿河两侧综合排口的消力池和挡土墙,以防河坡坍塌和水土流失。
五、奖补机制
1.镇验收合格的按照镇2018年农村河道管护细则第十一条第3点“凡不具备冲浆清淤条件可申请利用水陆两用挖机进行突击整治,其费用按中标价格镇村各负担50%。未申报立项批准的,整治费用自理。”执行。
2.凡通过县验收的,在县下拨资金中再按工程中标价的20%奖补。
3.凡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在年度下拨的河道管护经费中按30%扣除。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附件:马塘镇清洁示范河道计划表
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