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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马塘镇 文号: 东马〔2019〕42号
成文日期: 2019-05-26 发布日期: 2019-05-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马塘镇2019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指导意见
马塘镇2019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指导意见
来源: 马塘镇 发布时间:2019-05-26 10: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大办公室、各村(社区)、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考评、考核与奖惩的导向作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现对2019年度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以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为重点,兼顾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村(社区)干部2019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任用及报酬发放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村(社区)全体定编干部、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办法

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考核计分占90%,测评占10%(测评以村为单位,好、较好、一般各占1/3)。考核分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作风建设、部门工作、加减分项目,以百分考核列入综合得分与考核报酬经营报酬挂钩。

四、考核内容

(一)重点工作(49分)

1.村营收入(可支配的收入)(5分)。任务落实到片或到人,完成的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任务未落实到片到人,按平均计分。由集体统一征收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村书记另扣0.5分。

2.综合治税(2分)。完成年初镇下达任务得基本分,增减按比例计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3.污染防治工作(15分)。由生态办负责考核。

4.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10分)。由农业办负责考核。

5.扶贫工作(4分)。完成分工范围内的扶贫工作得4分,被镇级以上督查有问题扣1分,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6.村镇建设(4分)。由城建办负责考核。

7.网格化管理(2分)。由政法部门负责考核。

8.其他重点工作(7分)。由各村按当年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二)中心工作(25分)

1.各费征收(10分)

①一事一议筹资、水利工程水费(2分)。按时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不计分。

②农业政策性保险(2分)。按时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不计分。

③农村居民医疗保险(2分)。按时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④财产保险(2分)。按时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⑤社会保险(2分)。按时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2.现代农业(15分)

①稻麦供种(4分)。按时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②水利工程、农路农桥建设(6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适当计分。

③新增土地连片流转(5分)。按下达到村任务分解到人,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村干完成数与镇认定村完成面积一致)。任务外每增100亩(在镇交易平台交易的)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4分)。秸秆三禁、河道整治、村庄垃圾转运等工作,未被县级以上扣分者得基本分,每有一处被通报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扣村书记2分,分工组村干扣2分。被市级以上发现一处,村书记扣4分,分工组村干扣4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对村内划片组织的小分队,按片内村干分别捆绑扣分。

(三)作风建设(8分)

按《马塘镇镇、村(社区)干部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计分。

(四)部门工作(18分)

所有村(社区)干部由镇对口部门打分,镇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考核结果按全镇1-18排名,按实际考核得分系数计分。一人负责多个部门工作的按加权平均法,每增加一个参与考核的部门另加1分。村(社区)书记按镇综合排名结果为依据,对没有负责部门工作的村(社区)干部不得分(该项总得分不超过22分)。

(五)加减分项目

1.当年被县认定一个500万元以上的种养、流通、休闲项目加4分、3000万元的农业加工项目加8分,新增一个农业园区加6分,由村将所得分值分解到个人。

2.当年新增全托管或家庭农场,被县认定一个加0.5分,每个全托管项目,每个家庭农场加分均不超过1人,当年新增农产品商标电商被县认定一个加0.5分。

3.当年向镇提供一条亿元项目信息,经镇认定为有效信息的,每条加2分,加分仅限1人。

4.向上级争取无偿资金(不含政府争取的项目),每3万元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限1人;由社会捐资办公益事业,按资金到账每5万元加0.5分,一人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5.当年所在村(社区)集体被国家、省、市、县政府表彰的负责该部门工作的村(社区)干部分别加1、0.8、0.6、0.4分,其他村(社区)干部折半加分,上级部门表彰的降一级加分。村(社区)干部个人被国家、省、市、县、镇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1.5、1、0.5、0.3分,上级部门表彰的降一级加分。

6.当年出现县级以上信访的,且处理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有一起所在分组村(社区)干部扣1分,村(社区)书记扣0.5分。

7.当年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县认定),有一起村(社区)书记、分管负责人、所在分组村(社区)干部各扣1分,且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8.当年项目化管理工作,发现3000元以上项目未通过立项审批开工的,有一例村(社区)书记、经管员、监委会主任各扣0.5分,所在组村(社区)干部扣0.3分,扣分不限。

9.村党组书记分工不少于一个村民小组,不参与分工扣1分,分工2个组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组加0.5分。

10.大学生村官凡分工农户低于100户的,每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100户,每超10个百分点加0.5分。以此类推,加减分最多不超过2分。担任主要干部低于100户不扣分。

11.对镇政府当年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另行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所加分值年终由镇考核领导组确定,并由村将所得分值分解到个人。

12. 当年因违法违纪受法律处分的,有一例扣2分。且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连续2年村干部综合考核全镇排名后两名,且在所在村排名末尾的村干予以辞退。

2.对当年村干排名(综合考核)得分低于该村平均得分80%的村干考核报酬减半发放;低于70%的取消考核报酬,基本报酬减半发放。

3.对当年村干综合考核得分在全镇后三名且部门工作全镇末尾的村干考核报酬减半。

4.对当年村综合排名末尾且低于全镇平均分90%的村书记考核报酬减半,村主任、经管员考核报酬7折,其他村干考核报酬8折。低于全镇平均分70%的村书记取消考核报酬,其他村干减半。

5.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顾锐、杨雪松同志任组长,缪四海、马贤芳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马贤芳同志任主任,袁建、费乃泉同志任副主任。

各大办公室、各部门要强化对村干的考核,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对村干考核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当前工作的有效手段,与加强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严格按要求与程序操作,严防弄虚作假,对在考核中的违纪行为将予严肃追究。

中共如东县马塘镇委员会

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5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