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758/2020-00031 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科技局 文号: 东科〔2020〕37号
成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10-09 15: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推动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结合我县科技重点工作,启动2020年度如东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县级重点科技研发和工业性试验项目;

(二)县级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支撑项目;

(三)县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县级重点科技研发和工业性试验项目。企业上一年度,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添置的专用小试或工业性试验设备总额大于200万元,实付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经费30万元以上,所研发产品经权威机构检测性能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经开始销售且用户试用意见良好,每个项目给予25万元奖励。

(二)县级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支撑项目(工业、社会发展)。申报前两个年度取得关联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申报前两个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少于50万元(社会发展项目20万元)或连同技术转让费支出不少于100万元(社会发展项目50万元),所研发的产品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县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产品或技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领域范畴,项目申报前三个年度取得相关联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个,申报前两个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抵扣平均不少于400万元或连同技术转让费支出平均不少于50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全口径年税收入库不得少于1000万元,单一品种(或系列品种)形成应税销售3000万元以上,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分两次奖励,项目评审通过后,先行拨付25万元,次年实施项目跟踪管理,在相关销售、税金指标仍然达到以上标准时,再奖励2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如东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年度、跨计划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四)各镇区负责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报时限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县级重点科技研发和工业性试验项目、县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科研机构与成果科(外国专家科) 顾万建 84133070

县级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支撑项目:高新技术科 吴俏梅 84513852 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张健 84110817

附件:

1.如东县重点科技研发和工业性试验项目申报书

2.如东县中小型科技企业科技支撑项目申报书

3.如东县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如东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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