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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ull/2018-00046 文号: 东教师〔2018〕20号
名称: 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生成日期: 2018-07-01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徐向林 审核人: 徐向林

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

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开展“当好学生引路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弘扬高尚师德,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现就加强暑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暑期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各镇、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结合当好学生引路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学生和家长评议教师活动,专题召开暑假期间师德师风纪律要求工作会议,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和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如东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如东县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关于重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东教〔20135号)、《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东教〔20183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暑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重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依法从教观念,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禁有偿补课,严禁接受家长宴请、馈赠等有悖师德的行为。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要教育广大教育行政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以实际行动教育和带动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损教育形象的各类现象发生。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因放假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暑期中要一以贯之地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教育广大教师暑期休息的同时,要将主要精力用于参加各种培训、进修和自学,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

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从事有偿家教或到县内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接受家长宴请、馈赠等有悖师德规范行为的个人,重点排查、重点教育,坚决制止违反《如东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事情发生。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是否接受家长馈赠宴请等有悖师德的行为,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三、公开承诺,进一步畅通师德失范行为举报途径

各单位在学期结束前要组织干部教师向社会公开承诺: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各类培训班,不参与、宣传、协办社会各类办学机构,不到县内外社会办学机构从事有偿兼职;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为其他教师介绍生源;不参加学生家长的谢师宴或其他宴请,不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不向家长索要礼品或变相收取家长财物;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酒驾。

承诺书具体内容由各单位自行拟定,但必须要求教师本人抄写一式二份,一份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一份由学校存入教师本人师德考评档案。

学期结束前,各单位要通过 “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主动向家长宣传学校对教师暑期遵守师德规范的做法和要求,动员家长积极配合、抵制有悖师德和社会公德现象的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要向全社会和家长公布教育局举报电话(845131028451291784512932)、局长信箱(rdxjyjbgs@163.com )以及镇教育联络组、学校的举报电话。公开的举报电话要保证随时有人接听。凡接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有悖师德行为的举报电话,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查处情况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同时,对查实的存在有悖师德行为的教师,要书面向教育局报告查处情况。县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将是否从事有偿家教、是否接受家长宴请馈赠作为重点治理内容,加强明查暗访。对已向单位举报、单位没有查处或查处不力的举报事项,将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如东县教育局

                          201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