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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回城(户籍在城区)及新增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一年级或初一新生登记须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8-06-15 字号:[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8年回城(户籍在城区)及新增外来经商务工随迁

子女就读一年级或初一新生登记须知

 

一、时间:7月9~11日

二、地点:县教育局

三、回城(户籍在城区)的提供如下材料

1.一年级: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大班成绩报告单或毕业证书或奖状。

2.初一年级: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请将户口本首页和孩子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新增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的提供如下材料

1.一年级:户口本、居住证(满六个月)或房产证、出生证、经商或务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一年级:户口本、居住证(满六个月)或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经商或务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商材料:三证合一的证照(满六个月)、纳税或免税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税务登记证、纳税或免税证明。纳税证明可以为税务交费材料证明,免税证明可以为“税务定额通知书”证明。

务工材料:劳动合同(满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满六个月)、2018年1月和4月的工资单。

 

五、转学有关事项

1.时间:8月25~30日

2.提交材料

(1)回城(户籍在城区):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

(2)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户口本、居住证(满六个月)或房产证、学籍卡。

经商的还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满六个月)、纳税或免税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税务登记证、纳税或免税证明。纳税证明可以为税务交费材料证明,免税证明可以为“税务定额通知书”证明。

务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满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满六个月)、2018年1月和4月的工资单。

3.流程

(1)县内转学:接受学校办理转进手续,原来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县教育局审核。

(2)县外转进:接受学校办理转进手续,县教育局审核。再去原来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原来学校所在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