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185/2021-00043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无〔〕号
成文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1-12-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08:48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如东县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东政办发〔2021〕81号),就如东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明确,现由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为您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3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我县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监管水平,我局牵头拟定了《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东政办发[2021]81号)。

二、目的意义

《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当前危险货物运输面临的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非法营运和异地经营等违法运输较多、人员安全素质把关不严、停车休息难等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管理举措。特别针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和车辆运行的全链条环节提出更加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突出了信息化手段在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加大了各部门协同治理和管理信息互联互通的力度,为提升危险货物运输本质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意见》涵盖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及基础设施保障四个领域,聚焦企业管理、运输工具、重要设备、从业人员、运输环境五个要素,分为运输资质、运输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应急保障等11个方面共28条。

四、重点说明的问题

一是构建了货主单位择优选车(船)机制。《意见》借鉴高质量选船机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构建并深化了道路、水路危化品运输的择优选车(船)机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信用管理机制,引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违法运输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危险货物运输的全链条过程管理。《意见》提出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承运、装卸和车辆运行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旨在压实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等众多危险货物运输参与单位在不同环节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各自负责领域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是更加强调了危险货物运输运行管理要求。危险货物运输具有动态风险性和监管复杂性,《意见》一方面提出了要设置完善禁限行标志、绕行标志、限速标志、监控抓拍等设施,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行安全,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要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中增加分路段、分车型限速功能,完善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行的动态监管。

四是明确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异地经营的管理要求。《意见》对本县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期在外市经营、外市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期在我县经营、以及外省籍危险货物运输过境车辆等三种情形提出了针对性的管理要求,按照一致性原则的要求,明确将外市籍车辆与本县籍车辆实施无差异化管理。

五是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要求。《意见》首次提出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在出车前,对安全技能、线路环境熟悉情况、身心健康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的行前考核测试,评估从业人员每趟次出车前适任性,给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又设置了一道防线。

六是强化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停车场建设。《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车设施建设的要求,明确对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和国省道服务区分别提出了建设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