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3〕124号),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东县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一、补助对象
符合《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22〕83号)文件规定的农村客运班车, 且2022年实际参加营运的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者。
二、补助金额
根据苏财建〔2023〕124号文件,省级拨付如东县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333.77万元,其中费改税补助资金96万元,涨价补助资金237.77万元(基数部分236.98万元,奖励0.79万)。
(一)费改税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3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费改税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农村客运经营者,按如下计算公式进行分配:(中央财政对如东县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费改税补助资金总额(万元)/如东县农村客运班车全年行驶总里程数(公里))×各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班车全年行驶里程数(公里)。
(二)涨价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近年来,如东县农村客运由如东畅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营,车辆均为公车公营车辆。农村客运班车实行公车公营,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减少经营矛盾,保障运输安全,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在安排驾驶员食宿、品牌效益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运营成本。当前道路客运客源下降明显,为鼓励和支持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者继续实行公车公营,保障农村客运基本服务水平,根据苏财建〔2023〕124号文件关于对涨价部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实行公车公营的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者进行补助。
三、分配情况
如东县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涉及到2022年度实际经营的2家道路客运经营者,涨价部分资金237.77万元补助给如东畅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费改税补助资金具体分配情况见下表。
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表
经营者名称 |
费改税部分 |
|
运营里程 (公里) |
补贴金额 (万元) |
|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 |
24481 |
0.927109 |
如东畅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10470 |
95.072891 |
总计 |
2534951 |
96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