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的规定,我局拟注销南通百盈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等639家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相关当事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期限届满,我局将依法注销以上经营许可证。
联系电话:0513-80868763。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