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185/2020-00115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东交党〔2020〕33号
成文日期: 2020-11-09 发布日期: 2020-11-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作风效能 建设督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作风效能 建设督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1-10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作风效能建设

督查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推进全系统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奖优罚劣,特制订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组织及职能:

局建立督查领导组:

组 长:缪 锐

副组长:徐 敏

成 员:陈纳新、陶 健、顾新泉、娄家建、周海兵、

管小飞、陈汝忠

领导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督查建议、计划、方案,办理具体督查事项,开展实地督查,编发督查通报。

主 任:徐 敏

成 员:吴振华、朱晓飞、王浩英、许钰媛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执行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各项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和廉政制度运行规定,公共透明行政执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2.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要是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时序进度、质量、效果等。

3.工作作风和服务效率情况。是否在上班时间从事禁止性的内容;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等行为;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四项制度;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的形式

督查工作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延伸督查范围,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督查效果。

县局督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每月至少到所属科室、单位检查一次,时间随机,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每月督查报告》,及时向领导反馈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严肃处理、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实施多次督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四、督查结果的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权责统一、有错必纠、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采取告诫、责令整改、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等形式问责。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责任人、责任单位问责。

(1)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规定的;

(3)落实中央及上级政策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

(4)工作存在推诿、扯皮、有意拖延,致使工作不能按照计划实施的;

(5)对同一事项经告诫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

(6)不配合督查、干扰督查或为督查设置障碍的。

2.督查结果与各科室、各单位、个人的年度整体目标考核和作风效能建设考核挂钩,被问责的单位或个人在年度考核得分中予以相应扣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