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185/2020-00109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东交法〔2020〕14号
成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如东县“信用交通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如东县“信用交通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0-09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如东县交通信用交通宣传工作,根据省厅和市局《关于印发 2020 年江苏“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20年如东县“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如东县“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营造浓烈的信用交通建设氛围,深入推进如东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江苏“信用交通省”、如东“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江苏“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交传〔2020〕428 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南通市“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通交发电〔2020〕90 号)精神,决定开展如东县“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宣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紧紧围绕信用交通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行业引导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深入推进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为推动我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信用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诚实守信,一路畅行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强国江苏方案》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我省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与工作成效;宣传交通强国江苏试点、交通强国建设江苏十大样板中信用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易行”的做法经验与典型案例。

(三)宣传“信用交通省”“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的做法与成效。大力宣传江苏“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如东“信用交通城市”创建的主要目标、内容、措施,以及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等。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

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在 10 月 15 日前后面向公众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运用宣传海报、展板挂图、电子屏幕等方式,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材料,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党建办、局法规科,责任单位: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开展诚信典型宣传活动。

各单位、各科室积极总结工作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守信激励的典型案例,以身边的典型为榜样,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三)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案例收集宣传活动。

各单位、科室主动在“信用如东”、“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上公布交通运输领域守信名单和案例、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案例,积极营造人人重信用、人人讲信用的氛围。在事后信用监管环节,按照“谁认定、谁告知、谁发布、谁修复”的原则,畅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路径,修复案例在媒体予以宣传,充分彰显信用在市场运行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局法规科,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法规科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局相关科室分别负责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订细化落实方案、宣传计划,做好活动分工部署与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务求宣传成效。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及时做好总结。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认真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于2020年11月3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和活动方案、宣传活动图片、视频、媒体宣传稿等材料报送至局法规科,联系人:徐辰,联系电话:80868719,邮箱:rdjtf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