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 如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9 10: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机关事务提供服务保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具体计划、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县行政中心的绿化、爱国卫生、环境秩序、物业管理、安全保卫、餐饮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申报县行政中心用房及设施的维修、保养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行政中心公用的大中型技术设备的检测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四)配合县财政局管理县行政中心相关国有资产。

(五)负责县级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区域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六)协助承办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事务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会议场所的管理和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有关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七)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采购配备、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生产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剂置换、购置租用、大中维修、处置利用、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初审、规划、投资、建设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全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