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与参合信息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河口镇 发布时间:2015-11-20 1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河政〔2015〕115号

关于印发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与参合信息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与参合信息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与参合信息维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镇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及参合人员基本信息核对、录入、确认等重点工作,特制定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农合参合人口覆盖率99%以上,力争全覆盖;参合人员基本信息核对确认准确率100%,电话信息采集准确率100%(每户至少有一个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强化互助共济机制,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鼓励参合人员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减轻患病负担。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筹集

1.应参合对象:本镇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对象外,其他人员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假释、保外就医、缓刑等人员);应参合对象必须在规定的缴费期内缴费,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合必须以户为单位,其家庭不能选择性个人参合。

长期居住县外的居民建议参加居住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如仍自愿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须自觉遵守转诊转院规定。按照自愿参加原则,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补充商业保险。

2.筹资标准:2016年筹资标准人均60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另有20元补充保险自行缴纳。

3.筹资方式:个人参合资金筹集仍采用专项筹集的方法,各村要创新筹资工作方式,收缴形式可以多样化,不拘一格、因地制宜地组织进行,可采取集中设点收缴,也可采取入村入户收缴。

(二)操作步骤

1.镇合管办:

①在筹资开始前将县统一下发的《筹资明细表》电子版打印分发至各村,帮助各村建立基本的软件运行环境,指导各村在《筹资明细表》上完成人员参合的操作方法。

②筹资结束后将经过各村确认的《筹资明细表》电子版回收并校验数据准确性,校验内容包括:回收的《筹资明细表》是否是县下发的原始版本;“新农合”列“是否参合”和“未参合原因”之间是否存在逻辑错误;村收费票据的总额与明细表统计数据是否一致。通过校验后,镇村共同对《筹资明细表》电子版进行加密,各存一份电子档备查。

③完成本镇新增人员的资料审核和录入工作。对各村上缴的《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二)及相关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录入并设为参保;审核未通过的,将名单及资料退回相关村(居)委会,重新收集相关材料后进行再次录入。

④配合镇财政所做好《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的请领、使用和缴销工作。

⑤协同配合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健康补充保险的相关工作。

3.村(居)委员会:

①落实专人负责将下发的《筹资明细表》进行分组,分发到包组干部。

②根据《筹资明细表》纸质档核实每户信息(有无漏落、差错、是否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是否有免交对象、是否死亡、人员去向、固定电话或手机等)。如有免交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无固定收入的农村老党员、三峡移民、优抚对象、退职职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遗漏的,由各村先行代缴参合金,事后凭县相关部门证明到县合管办进行信息调整后予以退款。

③核实无误后收取参合金,开具《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并在交款人一栏内写明该户所有参合人员姓名,当场将专用收据第二联交给农户保存,其他联用于结算。表内备注职工医保要缴纳新农合参合金人员请一定要签承诺书(附件六),筹资结束后承诺书一并上缴镇合管办存档。

④缴费完成后,向农户发放《2016年度新农合政策规定摘录》,农户在回执上签字后存档备查,今后所发生不符规定的费用自行负责。在《筹资明细表》纸质档中“新农合”一栏注明参合标记,同时在下发的《筹资明细表》电子版中维护“新农合”、“未参合原因”、“固定电话”、“手机”及“补充保险”。具体操作要求见《筹资明细表维护说明》(附件三)。

⑤筹资明细表中没有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的,经办人员必须索取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18位)或户口簿复印件,审核相关信息确认属应参合对象的,可收缴其参合费用并在《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登记表》(附表二)中登记相关信息(如不能提供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的经办人员应查明原因,属遗失的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各村将《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登记表》(附表二)以及相关材料一并上缴镇合管办进行信息录入。

⑥筹资工作结束并经汇总审核后,各村将《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登记表》(附件二)、新参合人员本人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及其《票款结报手册》缴销登记统计表装订成册,一并上交。各村要仔细进行复核,做到《筹资明细表》、《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登记表》、两表相加后的参合人数与筹资工作汇总统计表相一致;个人缴费人数与专用票据有效缴费数据和已缴入镇财政专户的个人参合金相吻合;各村相关材料经主要领导最终审核无误签字后,移交到镇合管办进行参合信息材料的存档。

(三)时间部署

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从2015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2日 镇制定、下发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方案并召开全镇筹资工作动员会,各村也应立即组织召开筹资工作会议及广播动员会、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筹资政策,做到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合。

2.基金收缴及信息审核录入阶段:各村在11月22日-12月5日组织人员突击收取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并登记造册,给农户开具由江苏省财政厅监制的新农合缴费专用收据。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筹资明细表》电子版的录入工作,12月5日前录入完成交镇合管办进行校验;12月5日-12月10日镇合管办审核校验通过后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上交到县合管办。

3.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增人员录入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镇合管办将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及信息变更人员完成录入并上交县合管办核对及参合卡制作,确保在12月31日之前领到参合卡。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新农合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各村要精心组织、制定计划,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广泛宣传。通过广播、标语、横幅、黑板报、公开信等多形式、多途径、深层次的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比例、结报程序、门诊即看即报方法等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提高新农合的参合率。

3.组织筹资。各村要组织力量突击做好筹资工作,要按照镇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个人参合金的收缴工作。除参军、上大学等户口已迁出县外及已死亡的以外,其他2015年的参合人员必须全部续保,对2015年未参合人员要逐个核实信息,动员参合,确保达到应参人员全覆盖的目标。

附件:1.筹资明细表格式

2.筹资明细表以外(漏落)新参合人员登记表

3.筹资明细表维护说明

4.新农合2016年度筹资任务分解表

5.承诺书

6.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缴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