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2136/2017-00039 分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号: 东环〔2017〕12号
成文日期: 2017-02-28 发布日期: 2017-02-28 有效性:
名称: 县环保局关于调整2017年领导成员分工及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县环保局关于调整2017年领导成员分工及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2-28 10: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安全环保服务中心(局),局各科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鉴于局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省、市、县各项环保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对局领导成员分工及工作联系点明确如下:

张必如:负责局党政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

戴威威:挂职南通市环保局,暂不参与分工。

季根林:负责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境信访、污染源在线监控、分局建设工作。负责“263”专项行动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提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善和扫尾、环保大检查、环保挂牌督办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固废管理、清洁生产、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263”专项行动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辐射管理科、固废管理科)、县大气办、县环境监察大队。联系: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沿海旅游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掘港镇)、曹埠镇、丰利镇。

许志华:负责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生态示范县创建办公室、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县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环保规划、环保科技、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红线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县“263”办交办工作的牵头落实。负责“263”专项行动生态保护水平提升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263”专项行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事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接上海、挂钩帮扶、大楼管理、工会、团委、妇女、老干部、环保专家库、环保联合会工作。负责县、局月度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及县委督查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环境监督稽查科)、党总支、局生态办(创建办、禁烧办、环委办)、自然生态保护科。联系:河口镇、栟茶镇、袁庄镇。

王毅敏:负责污染物减排与总量控制、水污染防治、项目服务、环境监测、沿海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263”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分管总量控制科(行政服务科、流域管理科)、县环境监测站。联系:马塘镇、新店镇、岔河镇、双甸镇。

何爱明:负责环保法制、依法治县、宣传教育、环境应急、环境信息、环保舆情、社会稳定评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63”专项行动环境隐患治理工作。分管法制宣教科、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联系: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东凌库区产业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大豫镇)、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李  华:主持县纪委派驻县环保局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

徐小平:协助季根林同志负责污染防治、固废管理、环境监察、清洁生产工作。驻点负责苏州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

穆雨兵:主持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协助负责分局建设工作。

陈劲松:主持县“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负责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城联创”国家生态示范县创建办公室、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县环委会办公室工作。

戴  杨:协助王毅敏同志分管环保服务工作。驻点负责北京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

陈永祥:协助许志华同志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工作。参与县“263”专项行动专业三组工作。

所有班子成员和二线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工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和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突出环境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联系镇区的班子成员负责区域范围内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环保共性、个性工作的服务、协调、推进、督查。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