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2136/2011-00065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文号: | 东环〔2011〕7号 | ||
成文日期: | 2011-03-04 | 发布日期: | 2011-03-04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葛娟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葛娟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东环〔2011〕7号
关于葛娟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因局“三定”方案调整和有关人员变动等原因,经局研究决定:
葛娟娟同志任辐射管理科科长;
姜旭华同志任信访调处管理办公室主任;
葛 亮同志任信访调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信访举报投诉中心主任;
高 霞同志任信访举报投诉中心副主任;
李 卫同志任县环境监察五中队中队长助理;
管宏云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助理、综合室主任,免去其县环境监测站分析室主任职务;
刘艳莉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项目室主任,免去其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室主任职务;
曲 政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监督室副主任;
张 伟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室主任;
徐晓巍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室副主任;
高 慧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分析室主任;
顾凌燕同志任县环境监测站分析室副主任;
免去石相梅同志兼任的县环境监测站综合室主任、项目室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