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2136/2012-00015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号: 东环〔2012〕4号
成文日期: 2012-02-20 发布日期: 2012-02-20 有效性:
名称: 关于杨国庆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关于杨国庆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2-02-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环〔2012〕4号

  关于杨国庆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镇(区)安全环保服务中心(局、分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鉴于局相关科室、单位工作职能调整和有关人员变动,经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杨国庆同志聘任为局办公室主任;

  赵建同志聘任为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

  陈新平同志聘任为环境影响评价科副科长;

  葛娟娟同志聘任为监察室主任、污染防治科科长、辐射管理科科长;

  董志勇同志聘任为污染防治科副科长;

  冯  波同志聘任为污染防治科副科长;

  顾培建同志聘任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科长;

  李智红同志聘任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副科长;

  陈劲松同志聘任为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卫新亚同志聘任为自然生态保护科副科长;

  姚丽华同志聘任为宣传教育法制科副科长(主持日常工作);

  郭益峰同志聘任为宣传教育法制科副科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周文秀同志聘任为宣传教育法制科副科长;

  李建军同志聘任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顾正东同志聘任为沿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教导员;

  吴海泉同志聘任为沿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张  军同志聘任为基建办主任;

  姚  明同志兼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穆雨兵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朱  伟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姜旭华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冯玲玲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石相梅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陈卫华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管宏云同志聘任为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助理。

  上述同志的聘期聘任为自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局系统原聘任的干部职务因聘用期满全部自然解聘。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