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七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1-15 1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安全环保服务中心(局),局各科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七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落实。

附件:如东县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七年工作要点

 

 

2017年1月15日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贯彻落实新一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起始之年,是实施《如东县“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美丽如东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环保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在这关键时期,做好全年工作意义深刻、责任重大。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2017年如东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现制定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减六治三提升”的总体要求,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契机,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用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进生态建设、治污减排、项目服务、执法监管和形象提升等重点工作,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着力为如东转型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比2016年上升1.05%,PM2.5浓度比2016年下降4.25%,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60天以上;国控、省控、市控考核断面水质提高10%,15个镇级考核点位水质提高2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管理,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全力推进化工、电镀、畜禽行业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95%以上。重点产废单位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率达90%以上,经营单位申报率达100%。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落实率达100%。

——深入推进水环境、化工园区废气、浸胶、电镀等污染整治,按照规定频次加强企业环境行为现场监察,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环境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无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 

——努力压低环境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越级信访量,力争比2016年均有所下降,环境信访调处率100%,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确保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大楼内部管理,确保不发生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不断提升公众对环保的满意率。

三、重点工作

(一)聚焦基层百姓,狠抓治污减排提能力

以“263”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针对我县环境短板,对症下药,科学施策。建立完善“263”工作机制,项目化、工程化实施,定期督察推进、严格考核通报,确保2017年首战告捷。针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启动“升级版”治污行动,坚决打好水环境整治和化工园区废气整治两大重点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编制孙窑大桥等4个市考以上断面达标规划,全面启动12个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不少于20公里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完成沿海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启动开元污水处理厂扩容(电镀产业园)工程,积极推进农民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主动配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启动“三河六岸”综合整治工程,大力实施县城4条黑臭河道专项整治,确保完成《如东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6项重点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动水质改善。毫不放松地落实《如东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54项大气治理重点工程,尤其是上级明确的燃煤锅炉整治、老旧车淘汰等硬任务和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满意率。加快实施化工园区及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石化、化工企业全部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废气扰民。完成区外电镀企业关闭和2家电镀企业搬迁入园,浸胶手套、合成树脂、家具制造等等行业实现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减少污染排放。持续加大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全年完成不少于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认真编制县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任务、责任分工,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对建设项目年排放量中化学需氧量≥5吨、氨氮≥0.5吨、二氧化硫≥10吨、氮氧化物≥10吨的排污单位,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高标准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宣传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聚焦统筹协调,狠抓生态建设培亮点

充分发挥县生态办、县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重要职能,分解 落实《如东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实施年度建设目标责任书,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确保在省、市考核中继续保持领先位置。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切实加强清水通道、沿海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不断加强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检查,强化与补偿资金直接挂钩的评估考核,确保生态红线划得出、守得住。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界定和评估制度、绿色审计制度,稳步推行生态环境服务市场化和环境监测社会化。会同相关责任主体深入推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县镇互动,确保2013-2015年整治项目通过省级验收,2016年度整治项目达到省级验收标准,2017年度整治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强化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完善秸杆禁烧禁抛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夏秋两季无火点被上级通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保“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作用,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加大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拓展人员密集场所、互动体验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公益宣传建设,着力推进2个以上新环境科普教育站建设,认真筹划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地球一小时等系列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知识。继续开展绿色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确保建成省、市级绿色学校3所,省、市级绿色社区2家。

(三)聚焦前延后伸,狠抓项目服务强保障

始终坚持把服务好、建设好重大项目作为最大的讲政治和最大的政绩,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充实服务力量、突出服务重点、创新服务举措,不死搬教条,不惟书不惟上,只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环保,就大胆地改,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让环保为发展加分。追求提前介入,充分发挥环保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超前开展服务,倾力提供亲商便商举措。追求快速通过,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落实专人全程跟踪,优先核定总量指标,畅通审批“绿色通道”,不说不好办,只说怎么办。追求质量保证,加快推进相关重点园区规划环评回顾性评价和乡镇工业集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施绿色发展和错位发展。实行更为严格的技术和环保准入,严禁引进高能耗、高排放、难治理项目,下大决心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淘汰严重落后工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努力为发展腾出更多宝贵的环境容量。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围绕烟气治理、水污染治理,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省环科院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积极搭建环保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产学研基地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环评公司、环境工程公司、清洁生产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营商的管理和服务,增加环保市场的透明度,规范工作流程,鼓励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县环保联合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承担环境责任,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聚焦精准管控,狠抓环境执法不松劲

以中央督察整改为契机,变触动为行动,变压力为动力,对上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逐项梳理,凡未化解到位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到位;已经解决到位的事项,定期组织“后督察”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反复。全面落实县环委会《关于解决全县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如东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扫尾和完善工作的通知》(东环〔2016〕67号)文件精神,在“四个确保,一条底线”的前提下,认真实施“一厂一项一策”要求,妥善完成数千家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力求消除隐患。有效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网格化执法监管责任制以及上下联动、定期巡查、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真正把“监管网”织密织牢,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快建设“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并与“一企一档”、移动执法充分结合起来,做到执法全留痕、程序全透明、结果全公开。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定期核查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完善全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闭环式信息化监管。狠抓新《环保法》以及国家、省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排实年度挂牌督办项目,落实治理整改,加强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落实企业按证排污责任,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掌握全县环境实际情况,做到“三个说得清”,即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说得清污染源状况和特点、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开展镇区水环境质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生态环保类专项资金挂钩。实施环境风险源全程管控,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完成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标准化建设不少于20家,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不少于60家。探索建立法治途径解决环境信访管理机制,制定“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实行局领导公开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三结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

(五)聚焦固本强基,狠抓队伍建设树形象

有序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环保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改革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平稳过渡。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和个人四个层面的学习和每两个月一次的书面测试,全面贯穿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的自律教育、以党纪政纪和廉政规定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和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律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适时组织“三严三实”“回头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巩固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持续开展“恪尽职守 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力开展“六城联创”进社区、“三解三促”、“挂钩帮扶”等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贴近百姓、实地走访,大力推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了基层环保纠纷和发展压力。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逐步实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环保”。持续开展环保“大练兵”活动,以“练”促严格,以“练”求规范,以“练”提素质,营造“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提振执法队伍的精气神。加快关键岗位人才培养,加强环保领头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开展环境业务技能培训,组织专项考核竞赛,提升环保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八个严格”环保人员行为规范,大力弘扬服务争优、开拓创新、一抓到底、敢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风气,不断规范环保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全面塑优“务实、清廉、为民”的环保人员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 强化责任落实

各项重大工作部署能否抓在点上、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是龙头,领导干部是关键。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包干负责、渎职失职必须追责、集体讨论事项班子主动担责”的责任分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能,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县各项环保重点工作,把责任量化到具体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建立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任务量化的岗位责任机制,实现责任的无缝隙传递。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与各镇(区)的联系,对生态创建、污染减排、项目服务、园区管理、重点信访调处、环境执法监管等全局重点工作,由分管负责人牵头,大队、分局负责,科室、单位参与,联合镇(区)共同组织推进,全面构建职能工作分工负责,镇(区)工作属地负责,重、难点工作齐抓共管,全县环保工作联动推进的工作推进体系。

(二) 强化能力保障

切实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以及移动执法试点工作,突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推进监控数据超标报警快速处理机制,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加快如东智慧环保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借助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扎实推进环保综合执法智能监管工程,逐步在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及镇区之间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稳步推进监测站现代化能力建设,逐步购置液质联机、气质联机、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大型仪器,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确保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进一步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规范排污申报核算程序,持续加大对企业排污量的核定和稽查,确保依法、足额、全面、及时征收和追缴排污费。制定全县重点企业环保培训计划,开展对全县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及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环保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定期在县内主要媒体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宣传环境政策和环保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环境舆情监控和研判,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三) 强化考核奖惩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的力度,不断完善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将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工作考核和整体考核相结合,动真碰硬,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奖金发放直接挂钩。设立“特别贡献奖”,鼓励大胆创新、创先争优,对在重大项目服务、突出信访化解、环保资金争取、环境应急处置、突破性工作完成等重点工作推进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给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人以实惠。严格执行《如东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对个人行为不当、工作严重失误、失职、工作平庸等原因影响工作和单位形象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完不成任务的科室、单位及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不予提拔重用和续聘。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科室、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按上级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