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18 08:4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环执法〔2023〕19号)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09号)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积极提供行政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集中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受理电话:0513-84523721;电子邮箱:119155629@qq.com;来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22号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科)。

四、有关要求

1.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举报线索时建议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下举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