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2136/2022-0006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文号: 通如东环〔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度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度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0: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 号)文件精神,如东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前期部分遗留的转移支付资金统筹进行了安排。现将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印发给你们。请享受转移支付资金补偿的单位,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加快资金补偿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明细

附件: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明细.doc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