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2136/2022-0006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通如东环〔2021〕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度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20年度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 号)文件精神,如东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前期部分遗留的转移支付资金统筹进行了安排。现将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印发给你们。请享受转移支付资金补偿的单位,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加快资金补偿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明细
附件:2020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偿项目明细.doc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