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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规范管理 突出强制执行 不断开创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来源:县文广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16-06-24 字体:[ ]

今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一性两化”要求,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实效,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有力维护了民生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坚持在规范管理上做文章。规范的执行行为,是执行程序公正的体现,是执行实体公正的保障,县法院一直将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管人、管事、管案的重要抓手。加强案件规范管理。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执行工作考核理念和机制已发生了变化,上级法院考核导向越来越趋于理性和客观,法院将执行工作的重心放在真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对此,县法院对执行旧案、积案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审视结案的标准和要求,要求办案人员对有线索、有执行空间的案件决不放弃,对审限不够的,经分管院长同意可适当延长,仍然不够的,先行终结,再予以恢复执行,以期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树立司法权威。更加注重程序规范性,要求将执行程序细化到各个环节和节点,及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实行每月定期通卷制度,集中汇报每一个案件的执行进展,啃难案、清积案、快结案,对未结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强化人员规范管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往往都带着诉讼过程中累积的各种思想情绪,执行人员的工作方法、态度稍有不妥,极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猜疑。对此,县法院要求执行人员外出执行时除了要严格依法办案外,更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为提升干警规范司法、严格执法的能力水平,县法院还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进行集训,邀请上级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讲授业务技能和廉洁司法要求。

坚持在强制执行上做文章。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本质属性,执行程序一经启动,就要依职权主动调查财产,迅速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并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敢于依法上措施、上手段,以体现司法权威。对此,县法院结合实际,要求在讲究执行方式方法的同时,适当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在10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涉民生案件、调解和执行和解案件中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般上都要采取拘留措施。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每周四早晨6点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员出警,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强大高压态势,有力打击了各类规避执行行为,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赢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坚持攻坚执行经常化,始终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充分利用早、晚、节假日节点,打击规避、逃避执行行为,6月份还组织了集中执行月活动。强化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1-6月份,县法院共对130名被执行人及妨碍执行的人员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坚持在执行信息化上做文章。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县法院将信息化手段与传统办案方法的有效结合,实行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既摒弃只在办公室点点鼠标打打电话的闭门造车,又防止排斥互联网思维、孤立机械办案的盲目蛮干。目前,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极大方便了案件执行。突出快速反应,今年执行“110”出警39次拘留19人,3月份接到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后,20分钟就成功将常州新北区法院相关案件的被执行人控制。网上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截止目前,县法院已上传拍品392件次,成交90件,成交金额1.2亿余元。另外,征信平台在打击拒执、反规避过程中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县法院除在县城人流量大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老赖”之外,还加大了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县级信用网的上传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