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3748728/2021-0001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供销社 文号: 东供发〔2021〕9号〔〕号
成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供销社关于开展资产资源专项 清查工作的通知
县供销社关于开展资产资源专项 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1-07-27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的方案

为调查摸清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情况,真实反映社有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融合优势资源工作力度,提高资产资源运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根据省社关于印发《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方案》的通知(苏供发[2021]19号)和市社会议要求,为做好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亚红  

常务副组长:赵  华    

副  组  长:李建国  范春霞  曹  晖

成      员:范晓丽  崔  磊  薛小琴  陶汉忠  张玉国  韩士军  吴  华  王海波  黄  敏  苏留军  张玉剑

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社资产管理科。

二、专项清查目的、范围、内容

参照《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专项清查目的、范围、内容。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由县社资产管理科、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及所属企业协同配合。本次专项清查凡符合上报要求的企业对上报的资产资源数据负责。清查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划分为六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6月份)。传达市社会议精神,学习省、市社文件。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就如何统计、直报进行专题辅导。

(二)自清自查(7月份)。根据市社统一要求,认真开展自清自查。

(三)填报报表(7-8月份)。7月底前,书面报送《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报表》和《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报告》。8月底前,对专项清查报表、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市社。

(四)抽查核实(8月份)。适时对报表、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同时配合省、市社做好报表、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

(五)拟订措施(8-9月份)。根据资产资源现状特别是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盘活存量资产、整合优势资源,及时拟订工作措施。

(六)总结报告(9月份)。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梳理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县社在认真抓好本级专项清查工作基础上,加强对社有企业、基层社的专项清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汇总各类报表、报告并报市社。

(二)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要把实物量核查与价值量审核结合起来,把市场主体资格查验与投资合同协议核对结合起来,把土地房产权属资料核对与申办土地房产确权登记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问题导向、维护权益原则。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把握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成果,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存量资产整合优势资源的方案措施,着力提升资产资源运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