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3748728/2020-0001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文号: 东供组发〔2019〕11号
成文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供销合作总社深入开展集体资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县供销合作总社深入开展集体资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20-02-25 16: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供销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我县深入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集体资产管理的实际,社党组决定从本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社深入开展集体资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社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集体资产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全社集体资产安全工作稳定向好,为推动如东争当江苏沿海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集体资产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集体资产安全工作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集体资产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关键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工作“体检”,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工作,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的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

(三)坚持齐抓共管。社各科室、社属企业、各承租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社所有集体资产。

(二)专项整治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集体资产安全工作社党组的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各科室单位监管责任、社有企业和承租企业的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社党组的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本社全局工作中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社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各科室和单位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县安委会2019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明确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集体资产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以社有集体资产安全工作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各科室单位监管责任为依托,推动落细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部署相关领域安全工作,开展领域内集体资产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专项工作。

3、企业(社有企业、承租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工作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依照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实施方式

社主要负责人为全社集体资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党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社党组领导下,成立社集体资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资产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全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社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资产管理科负责人兼任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主任。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社党组12月下旬在落实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推进落实专题会议,对深入开展全社集体资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部门和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社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集体资产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社领域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2020年12月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六、工作制度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社党组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点评通报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点评、季通报。自2019年12月开始,各科室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下班前向社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社专治办每季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社专治办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视情上报县委、县政府,分送县有关部门。

(二)明查暗访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明查暗访贯穿于全过程,滚动开展,压茬推进。社党组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责令立即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消合同、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关闭取缔。对发现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一律通报警示约谈。

(三)分级复核制度。社各科室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各自相关职能领域内的企业和单位报备的普查情况进行复查,其中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复查率100%。

(四)信息报送制度。社集体资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验收销号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对所有问题隐患一律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问题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行“登记、申报、核查、挂牌、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

(六)考核督导制度。对各科室和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全程督导、动态评估、验收考核机制,通过督导考核,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激励各科室和单位加强安全监管,深入细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之中。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社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治理体系创新。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从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方面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坚持问题导向,弥补治理短板。

(四)强化舆论宣传。社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有集体资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属企业和承租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全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