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3748728/2020-0000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文号: 东供发〔2019〕9号
成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日期: 2019-03-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供销社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供销社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19-03-29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供销社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供销大厦,商业管理中心,各参股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如下:

组 长:薛 峰

副组长:李建国(常务) 高桂明 王孝俣 曹晖 王旭初

成 员:崔磊 范晓丽 徐家军 陶汉忠 王海波 韩士军

张玉国 吴华 俞自鸣 朱小源 李小娟(联络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实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