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3748728/2020-0000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文号: 东供发〔2019〕13号
成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09-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供销社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县供销社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19-09-10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社所属企业,各承租企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又值中秋、国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和上级供销社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切实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增强抓好两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国庆既是传统节日,也是生产、运输、经营旺季,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努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针对单位实际,开展安全检查

在中秋、国庆节前,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用电设施、煤气使用、电瓶车插座、人员老化、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实抓好单位自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安全隐患

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径,是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重要基础。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完善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

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事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制定和完善重大节日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六、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情况,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限、程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请所属各单位将中秋、国庆期间值班表分别于9月12日、9月30日前报县供销社资产管理科。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