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2X/2019-0006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高新区 文号: 高新管〔2019〕94号
成文日期: 2019-10-15 发布日期: 2019-10-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9-10-25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刻吸取“10.13”无锡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区管委会决定在2019年10月至11月在全区持续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餐饮场所限期整改安全生产、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建筑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取缔、查处一批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达不到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二)餐饮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的。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0月25日)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尤其是要摸清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将餐饮燃气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019年10月25日前上报至区安委办。各餐饮场所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培训宣传阶段。(10月底前)区安委办牵头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区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区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整治阶段。(11月份)区安委办牵头服务业工作科、建设科、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前期上报存在高层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和超量存储液化石油气瓶的场所进行重点整治。区安委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工作进展不力、安全履责不到位,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部门,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的检查排查,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涉及有关部门的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查处。

(二)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的同时,切实抓好餐饮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宣传教育,真正让广大群众和用气单位了解掌握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切实减少餐饮燃气事故发生。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