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2X/2019-0005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高新区 文号: 高新管〔2019〕88号
成文日期: 2019-09-20 发布日期: 2019-09-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南通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 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南通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 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如东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9-09-30 17: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南通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南通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9月4日市、县安委会(消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高新管〔2019〕85号)要求,切实做好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9年9月20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24号)、《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33号)精神以及9月4日市安委会(消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逐步增多。加之“2019年中国森林旅游节”即将在我市举办,一系列重大活动陆续展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自觉、勇于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责任,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工作主线,以落实“严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严查隐患风险是否整改”为手段,以“确保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较大损失”为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中秋国庆、“森旅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实施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和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驻点监管制,坚持把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等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富有成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对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段分片挂钩负责,层层盯守,指导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强化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狠抓重点关键,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深入落实无重大事故隐患化工园区创建工作,严格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停产整改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国庆节前要集中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除患”行动(方案另行制定)。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停止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和开停车作业,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加强对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抽查和夜查力度,落实责任。

冶金工贸方面: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针对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转运和冶金煤气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国庆前后,提级管理金属冶炼企业危险区域动火以及带煤气作业,严格落实审批、防护和监护措施;禁止钢铁企业高炉开停炉作业以及高炉、转炉、煤气柜等重点设备设施大型检修作业;粉尘防爆企业实施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主管“双人”带班制度,确保除尘系统安全设备设施有效运行、作业现场粉尘及时清扫,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交通运输方面,要扎实推进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组织开展新一轮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深入分析、提前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情况,加强交通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要突出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车站码头、渡船渡口等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源头防控能力。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加强人流监测,严防踩踏事件发生。

建筑施工方面,要突出抓好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所有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项目,实行定人、定点、分片包块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实施“网格化”管理;要突出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大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检查力度,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隐患实行“挂账销号”管理。

烟花爆竹方面: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的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行动;深化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为重点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消防方面,要紧盯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尽快整改火灾隐患;加强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从“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等方面强化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不放心场所,严格落实一事一策和死看硬守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依法实施关停、查封;对大型活动提前介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提请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

旅游方面,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社”“黑导”“黑车”“黑店”;海上旅游、水上旅游等方面要合理控制人员规模,检查备齐安全装备设施,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旅游行程,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强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旅游交通运输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不能及时治理的,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防治人员误入造成伤害。

同时,扎实抓好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港口码头、农业机械、铁路、民航、电力、水利、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对节日期间加班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对节日停产企业严把节后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强化跟踪检查。

三、突出隐患整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进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前期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并集中人员、力量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短期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律责令相关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对新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整立改,并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反弹、不回潮。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要加大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列入关闭名单、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真停真关;严格节日停产企业节后复产安全生产验收把关,强化跟踪督促。

四、强化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要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的实战演习,优化协同体系、统筹资源保障、增强应对能力;要对应急装备逐一进行梳理检查,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前置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准备,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预案,按照“快速隔离、科学处置、舆情管控、平稳善后”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控制险情,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