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2X/2018-00266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通知
发布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 文号: 高新管〔2018〕118号
成文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9-07 11:58 累计次数: 字体:[ ]

高新管〔2018〕118号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开展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正确认识国情、准确把握国力、科学制定国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普查所取得全面、准确的国情国力数据将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通过这一次经济普查,要全面调查了解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我区的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经济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这次经济普查是我国也是我区历史上一次综合性大型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普查工作。

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落实;涉及普查经费的事项,由区财政分局负责落实;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监局分局、税务分局负责落实;涉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监局分局负责落实;涉及教育、卫生、房地产、建筑等事项,由区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落实。其他各单位也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精心组织,层层把关。区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试点清查,填表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一是要采取广播、标语、横幅、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基层表审核、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质量。三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据。

在普查工作中,要督促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层数据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此次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高新区将予以表彰。

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如东高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科,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把经济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小组,负责本辖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组长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居)组干部组成。要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人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的作用,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村居、各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