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掘港街道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掘港街道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掘港街道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如东县掘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在辖区内深入开展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掘港街道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商务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辖区内重点围绕加油站、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堵住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区加油站、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掘港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成品油:针对加油站(点)存在设施设备老化、易燃易爆等安全隐患,突出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改造、规范经营、应急响应等方面,加强排查整治。针对非法流动加油抬头之势,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打击。
餐饮燃气:针对商贸领域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问题,加强排查整治。
商业场所:针对商业场所人员密集、业态多元、设施设备复杂、大型活动频繁等特点,突出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加强排查整治。
三、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1月20日前)。各村居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精心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各村居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同时完成今年以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闭环,没有完成整改的,将原因情况书面报送街道经济发展局,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第二阶段为边查边改阶段,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加油站、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普查,全覆盖排查隐患,形成隐患清单,逐家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措施,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第三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充分研判排查整治阶段本地区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和长效机制。街道经济发展局将牵头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城管、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汇总上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县商务局,推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开展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精心统筹谋划,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实效。掘港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经济发展局牵头,组长朱益峰,副组长施来新,成员包括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顾湘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村(居)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要以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以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严的责任担当,以更实的工作举措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规上、限上重点企业及县城规划区内农贸市场由街道经济发展局监督检查,其他企业由各村居负责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安全责任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实,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村(居)要落实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2020年3月18日前报送岁末年初专项整治情况、排查情况表(附件1、2、3); 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自2020年1月份开始,请各村(居)每周三上午11:00前报送《如东县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每月24日前报送《如东县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清单》(附件5)。
掘港街道经济发展局:主楼5层西侧,南第三间。联系人:周枫林,联系电话:68128519,15896297676,邮箱779864151@qq.com。
附1:如东县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2:如东县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3:如东县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4:如东县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5:如东县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清单
附6:如东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承诺书
附1:
如东县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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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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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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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排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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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经营、危化品经营、营业执照等证件完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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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机构建立情况,员工是否按操作流程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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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台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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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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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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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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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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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散装汽油销售是否规范,是否定枪销售,是否有监控(保存3个月),是否有散装汽油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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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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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查 |
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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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签名) |
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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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复查情况 |
复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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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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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抽查 |
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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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时间 |
注:此表一式四份,被查单位一份,村(居)一份,两份2020年3月18日前报送掘港街道经济发展局。
附2:
如东县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基础 信息 档案 |
餐饮单位名称 |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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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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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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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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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关用气制度张贴上墙,签订安全承诺书。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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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与合法供气单位签订供气合同,每天开展安全检查,定时定人做好用气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气阀开关。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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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使用要求 |
通用检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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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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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瓶不得存放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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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餐区不得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者使用燃气直接加热食品,同一室内未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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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提供与现场气瓶企业标识一致的供气合同,现场气瓶具有二维码标识。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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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厨房间存放液化气瓶总重不得超过100kg,超过100kg的应当设专用置气瓶间。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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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耐油橡胶软管的长度不长于2.0米,且没有接口,不得穿过墙、窗户、门;软管是否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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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备至少2只8kg干粉灭火器。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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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直通室外门窗的厨房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和排风机。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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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放在厨房中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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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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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必须使用单瓶形式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水平净距离NO. 5m。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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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Kg气瓶不超过7只或5Kg气瓶不超过20只,总重不超100kg。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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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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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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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Kg气瓶少于8只。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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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通风良好。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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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瓶间地下不得有下水道,化粪池等地下构筑物。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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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器,电气应防爆。 |
符合口不符合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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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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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查 |
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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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签名) |
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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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复查 |
复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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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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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抽查 |
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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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时间 |
注:此表一式四份,被查单位一份,村(居)一份,两份2020年3月18日前报送掘港街道经济发展局。
附3:
如东县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检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排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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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等证件完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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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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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日常管理台账。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电梯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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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消防控制室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申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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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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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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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急管理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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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喷淋等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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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严格执行电梯、叉车、锅炉、游乐等特种设备使用规定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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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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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查 |
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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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签名) |
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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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复查县 |
复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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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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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抽查 |
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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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时间 |
注:此表一式四份,被查单位一份,村(居)一份,两份2020年3月18日前报送掘港街道经济发展局。
附4:
如东县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行业领域 |
总家数 |
企业(单位)自査情况 |
派出检查情况 |
执法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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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隐患数 |
隐患整改到位数 |
检查企业 (单位)数 |
查出隐患数 |
整改隐患数 |
挂牌重大隐患数 |
关闭取缔数 |
停产整顿数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数 |
处罚金额(万 元) |
追究刑事责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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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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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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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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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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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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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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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
注:1、此表为周报表,汇总数据为截止填报当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2、每周三上午11:00前报掘港街道经济发展局。
附5
如东县成品油、餐饮燃气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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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查单位 |
所属行业 |
排査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 |
整改要求 |
整改情况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分管负责人: |
注:此表为月报表。各村(居)每月24日前报送至掘港街道经济发展局。
附6
如东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等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单位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燃气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用气责任制,完善燃气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制定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相关制度、方案与燃气设施操作人员名单等在燃气使用场所公示上墙。
二、餐饮场所燃气管路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消防设施安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选择持有合法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四、严格落实燃气使用管理规定,气瓶存放、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等符合燃气管理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及相应配件。
五、主动接受燃气供应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指导,对燃气供应企业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六、指定专人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日常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气瓶、管道及燃气器具是否漏气,减压阀、密封圈是否正常;2、燃气使用场所是否保持通风良好;3、液化气钢瓶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到检测周期;4、燃气管道及灶具连接管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稳固;5、消防器材是否按规范配置齐全且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6、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是否按规定定期送检,报警器是否完好有效;7、未使用燃气时总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七、定期组织燃气使用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燃气泄漏的危害性、防爆措施及应急处置常识,熟知有关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水平和消防设施使用方法。
八、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报所在镇(区)、县商务局各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