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2X/2018-00063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高新区 文号: 高新管〔2018〕49号
成文日期: 2018-04-13 发布日期: 2018-04-13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高新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高新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8-04-20 09: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高新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如东县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如东县2018年度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如东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我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东高新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神经管缺陷为干预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5%,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达到90%以上。

以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为目标,“两癌”检查实施年度项目任务完成率100%,患者及疑似病人的治疗和追访率100%。服务对象“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项目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为目标,为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5%以上。服务对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 以上,对项目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为全区所有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

“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每三年一轮。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TCT):包括取材、制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简称ASC-US)及以上者和肉眼观察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超声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及3级者进行乳腺X 线检查,乳腺X 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 线检查BI-RADS 分级4级和5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为全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为艾滋病、梅毒初筛阳性的孕产妇实施转介服务,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随访,为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及随访。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高新区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政策,将妇幼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列入社会事业考核内容,建立督查和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妇幼重大卫生服务实施机构工作协调,规范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保障项目实施顺利完成。各村(社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职责分工

1.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驻区卫生所。负责制定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推动全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掘港卫生所在县妇幼保健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我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全区的叶酸发放管理、业务培训和信息上报,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规范科学地进行叶酸发放和随访等,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负责制定我区“两癌”检查实施方案,完成“两癌”检查目标人群登记册及基本情况调查表,确定两家初检医院的受检村及日程安排,安排现场联络员,掌握项目进展,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受检对象到指定初筛医院进行检查,协助初检医院做好健康教育、信息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负责全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报送。

3.掘港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县城区正常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负责结合常规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为艾滋病、梅毒初筛阳性的孕产妇实施转介服务;负责实施我区“两癌”检查初检项目,负责健康教育、病史采集、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镜检、宫颈脱落细胞TCT取材、阴道镜检查、子宫颈活组织取材、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根据临床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追踪、随访、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等工作。

4.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实施我区“两癌”检查初检项目,负责健康教育、病史采集、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镜检、宫颈脱落细胞TCT取材、阴道镜检查、子宫颈活组织取材、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根据临床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追踪、随访、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等工作。

5.村、社区委员会负责开展“两癌”检查广泛宣传,组织村居干部、计生专干、乡村医生等人员充分发动目标人群,发放宣教材料和检查通知书,动员符合检查条件的妇女带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接受检查。负责维持筛查现场秩序,保证工作进度,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6.村卫生室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情况,负责本村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完成有关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负责配合村、社区委员会开展“两癌”检查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目标人群,发放宣教材料和检查通知书,动员符合检查条件的妇女带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接受检查,协助维持筛查现场秩序,保证工作进度,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负责利用多种途径对本村所有适龄妇女和孕产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服务对象知识知晓率。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

1.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县财政局,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同时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实施督导、培训和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承担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专项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服务工作量报表、专项资金申报表及相关专项工作总结。县、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绩效考核,考核评估结果与专项补助资金挂钩。专项补助资金经县卫计委、财政局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拨付给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对项目任务未完成、检查质量差、台账不完整等情况,扣减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

3.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对象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据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如东高新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附件:

 

如东高新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吴银山

成  员:汤新梅、杨  连、陶  陈、钱晓菊、朱美娟、

周青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