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类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简介: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及时间;
2.政策文件及解读(重点工作):重点工作(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3.公告公示:用海公示等;
4.计划总结: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思路);
6.人事信息:人事任免通知;
5.部门预决算:财政预决算;
8.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1.“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成网站;
2.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3.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4.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5.在线宣传;
6.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类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应当是在本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者在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在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上在线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陆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确认申请”(网址:http://www.rudong.gov.cn/truecms/rdwzController/tordAddApply.do),注册登录后,填写完电子版申请表,直接点击下方的“提交”,即完成在线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当面填写交办;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条件中缺上述1、2、3任何一条,本机关即可视为无效申请。
(三) 受理机构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是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30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夏季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3—84513165
通信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5号
邮政编码:226400
(四)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