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学。积极参加由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条例》,确保入脑入心,提高公开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创新方式公开播。在局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播放新《条例》、公示栏公示新《条例》政策解读,让办事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新《条例》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设置窗口循环浮。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新《条例》悬浮窗,向网上办事群众宣传新《条例》的新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中国如东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0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条,工作动态47条,图片新闻46条,各类专题2个。主动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坚持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公告、张贴、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向群众主动公开。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完善行政权力事项327项。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件,按时办结率、有效回复率均达为100%。畅通行政复议、诉讼等权力救济和法律监督渠道,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等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按照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期限的通知》(东自然资规发〔2020〕92号),就各个环节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明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如东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主要承担如东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政策解读、政府动态信息发布、新闻宣传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运行以来,我局致力宣传效果,多措并举,最大程度地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效应,努力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打造“自然资源+”模式,主动接轨县主流新媒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阳光扶贫、志愿者进社区服务等活动产生共鸣,有效扩大推广平台。同步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推广,让更多人了解,关注我局平台,社会反响良好。全年累计发布素材131条,关注用户540位。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监督,及时将《信息公开指南》发布在县政府网站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监督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政务网错别字数量为零,且不存在错断链接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83

-5744

102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120

+26067

42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45

8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4

351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

1

0 0 0 0 1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0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2

0 0 0 0 0 12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

0 0 0 0 0 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3

1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将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扎实有效地做好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公开内容丰富全面,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公开时效及时准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