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如东县2022年度 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F〔2023〕10号)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20 14: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南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东)地呈字〔2022〕第2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掘港街道虹桥村的2.868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158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