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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35142/2019-0001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税务局 文号: 东税函〔2019〕15号
成文日期: 2019-06-21 发布日期: 2019-06-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35142/2019-0001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税务局
文号: 东税函〔2019〕15号
成文日期: 2019-06-21
发布日期: 2019-06-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工作,提升培训效果,满足纳税人培训需求,更好地提高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培训辅导责任

纳税服务部门牵头负责纳税人学堂管理工作,其他业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热点难点,向纳税服务部门报送纳税人培训需求,共同制定计划,确定师资人员和纳税人(缴费人)。各属地分局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落实相关专项培训任务;根据本单位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其他培训。纳税服务特服号部门及时归集热线咨询中纳税人集中反映的需求,对属于本级培训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按月制作12366相关热点问题,为辅导培训提供支撑和指引。

二、加强应急辅导服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制改革、征管模式调整、新系统上线等培训辅导工作,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应急辅导服务机制。省、市局及12366热线咨询反馈系统操作问题扎堆时,要及时启动应急辅导服务站,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培训,帮助纳税人按期完成申报工作。

各属地分局至少要设置1个应急辅导服务站,保障申报辅导相关电脑设备、网络配备到位;要强化内部培训,在本单位择优选取专门辅导员2人,及时便捷对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工作。对每次培训辅导情况按实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可查可验。

县局在征管、法制、纳服、税源管理等业务部门中,择优选取专家辅导员12人,建立专家辅导人员队伍(见附件),为各属地分局开展培训辅导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做好培训辅导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纳税人学堂培训的规范化建设,在培训课件、场所中明确“纳税人学堂”标识,定期据实记录开展培训辅导的对象、时间、形式、内容等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可查可验。

纳税服务部门要强化对纳税人学堂和应急辅导服务站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抽查、日常工作通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抓细抓实纳税培训辅导工作,防止弄虚作假。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专家辅导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

2019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培训专家辅导员名单

税 政 股: 耿小莉 徐琴琴 靳浩浩

征收管理股: 陈 莉 曹卫兵

法 制 股: 胡 蓉

国际税收股:单晓霖 陆一苇

社保非税股:邱海兵

风险管理股:顾理明

纳税服务股:吴跃峰 吴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