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
海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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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合市局开展海岸线修测,明确海陆分界线位置,为开发利用奠定较好的基础;对旅游经济开发区用海规划上报跟踪;加强用海项目巡查,确保动管中心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加强与省局的沟通联系,服务洋口港开发建设;继续参与龙源海上风电项目的协调,确保施工运行;启动、推进海上构筑物登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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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召开征缴海域使用金工作动员大会;按县、局领导安排,搞好海域招拍挂工作;组织好去台湾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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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做好东凌风电海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验收前的资料台账准备工作。邀请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专家参加项目申请会。
2.
渔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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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继续推进
2011
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的实施;确定市级高效渔业项目的名单;力争完成
2010
年项目的扫尾工作;对水域滩涂养殖证规划进行进一步讨论并修订,力争出台初稿,交县政府讨论;继续开展“打非打滥”工作,做好渔用投入品监管;配合上级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开展水产品产地和产品的抽样检查工作;为新农村工作会议筛选水产类项目农业典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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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台《县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认定标准》和《县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管理考核办法》;着手对县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继续协调各园区相关工作,加强动态管理与服务。
(
6
)根据病害测报工作计划,实施病害测报点抽样检测,完成
30
个样品的病害检测,举办一期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题培训班;启动实验室资质认定各项工作,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安装调试,确定实验室运行程序文件和质量体系文件和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和程序文件要求安排实验室人员全面运行,内部评审;启动“如东县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验收材料准备工作。
(
7
)继续组织
1-2
期渔业技术培训,组建科技示范信息平台,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正常走访。
3.
行政执法
(
8
)做好伏休开捕前的渔船管理,防止“抢跑道”现象的发生;根据市支队的安排,继续做好海上的巡航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开展日常巡查,拟检查涉海单位
3
家,检查个人用海项目
4
个;配合省市海监执法队伍对如东涉海工程进行环境评价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达标大队创建活动活动,力争一次性通过上级部门的评审活动;拟完成一篇新闻稿件在国家或省级媒体发表;计划完成一期海监执法人员秋季体能训练活动。
(
9
)做好
2010
年柴油补贴资金发放后期扫尾工作。对第二批中部分渔船柴油补贴申报材料进行甄别并形成会议纪要,核对一折通卡号。做好
2011
年油补发放前期准备工作,整理、归档、装订自
2006
年以来油补发放申报材料和照片。加强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完善渔船检验发证制度,利用伏修机会加大对船体水下检验和老旧渔船检验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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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做好洋口国家中心渔港保障项目实施的相关前期工作,做好洋口渔港视频监控的维修工作;将调整洋口国家中心渔港管理委员会人员的文件送交政府办,并重新布置洋口渔港西侧两块大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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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好渔船的年检登记、海洋捕捞许可证的年审、审批、上报工作,对船网工具指标申请进行审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内陆);做好临时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和临时用海的受理工作;对窗口所有办件进行标准化整理归档。
4.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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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做好渔业企业、渔船服务组织负责人、安全员,下海卡口、稽查大队管理人员年审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领导安排适时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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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更新、维护、保养及设置到位情况进行巡查,指导、服务各沿海镇开展滩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复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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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做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材料的申报工作,起草、制定我县“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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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组织开展“渔业企业出海日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对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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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