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丰利镇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丰利镇 发布时间:2021-02-02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各餐饮单位:

现将《丰利镇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如东县丰利镇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

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传〔2020〕27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如东县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县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开展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关键点隐患整治,突出全链条综合治理,突出常态化巩固提升,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严防和遏制全镇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重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镇商贸服务行业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 加强协调联动,全面摸清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各村(社区)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好社会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摸清餐饮经营单位危化品(燃气)使用现状,及时跟踪燃气使用动态变化情况,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危化品使用隐患自查自纠。

(二) 突出排查整改,全面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聚焦全镇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深入分析餐饮燃气安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细化实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全镇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边排查边治理,边治理边完善。

(三) 推动源头治理,全面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在全镇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中,突出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一步建立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发挥好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功能,实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实时监控、报警信息远程传送,确保燃气泄漏及时预警、及时处理。

(四) 广泛宣传培训,全面压实危化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日常监管、信用约束、协会自律等多种手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宣传普及《江苏省燃气安全管理条例》《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督促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对照省安委会公布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镇相关部门将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现场检查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强化工作责任,全面遏制使用危化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加强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具体问题的收集,及时会商、会办解决。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增强监管能力水平,提高监管效率,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严防事故发生。

四、规范要求

全镇商贸服务行业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应遵守以下规范要求:

(一)燃气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化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守《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等法规及标准;

(二) 及时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按要求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能有效使用;

(三) 根据燃气的危险特性和使用量及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 全面掌握使用燃气的相关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

(五) 强化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六) 与正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做好日常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七) 持续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责任分工

(一)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各类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营(用气)场所的用气安全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等法规及标准,建立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燃气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用气安全。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商贸服务行业使用危化品(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发挥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和餐饮长效管理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镇、村(社区)基层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镇将组织村(社区)摸排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名录,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张贴、月度安全检查、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等工作。

(三)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镇服务业办要督促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安全用气宣传培训;通过村(社区)上门摸排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其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督促其与正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督促其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督促建立安全用气台账,接受公众监督。镇建设局责成供气企业与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签订合法的供用气合同,落实用户购气登记,完善用户基本信息,指导用户建立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用气告知书发放,进行安全用气检查指导。督促指导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江苏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用户停止供气。县市场监管局丰利分局要会同行政审批部门强化事前告知,在发放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履行《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告知义务。严管液化气瓶充装、生产流通领域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县消防救援大队、丰利公安分局要按照监管权限,督促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六、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结合前期工作基础,突出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危化品使用安全的宣传力度,发动相关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村(社区)将组织和发动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镇餐饮长效管理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开展“四不两直”等检查抽查方式,对重点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地督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进一步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现销号管理。

(四)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镇服务业办要做好全面总结,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充分挖掘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逐步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提升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的整体治理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餐饮长效管理办公室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有力有序地推进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联动协同。各村(社区)要明确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同推进商贸服务业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镇、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企联动、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商贸服务业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实现清单管理,制定量化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治理实效。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村(社区)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广泛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优秀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相结合,倒逼企业对标找差、自觉整改。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融媒体开展宣传,为全面打好商贸服务业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